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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一16岁女孩在家看电视,聋哑妈妈在午睡,51岁村支书酒后三次进她家。

山东平度,一16岁女孩在家看电视,聋哑妈妈在午睡,51岁村支书酒后三次进她家。   第一次借口找女孩父亲帮忙,女孩告知不在后离开;第二次回来不让女孩叫醒妈妈也不让打电话;第三次称怕狗让女孩送,到门口就抱住女孩,女孩拼命挣脱又被追上摁倒,遭猥亵后大声哭喊对方才跑。   女孩报警后,村支书被判1年8个月还上诉,其律师提出五大质疑,可现场勘验、监控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女孩因这事休学,爷爷奶奶奔走讨公道。   最近,这起发生在山东平度的案件又有了新进展。根据2026年2月官方通报,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   涉事人楚某,今年52岁,曾是当地一名村党支部书记,而被害人兰兰(化名)才16岁,正在上高中。   案件发生在2025年7月的一天中午,炎热又平常的盛夏,却因为一场酒后的闯入,成为了整个家庭难以磨灭的记忆。   那天,楚某喝过酒后,三次去了兰兰家。第一次,他说找她父亲帮忙,其实人早就不在家。   第二次回来时,他酒气更浓,进屋后制止兰兰叫醒母亲,胡乱在客厅转悠。第三次,他借口怕狗,要求兰兰送他出门。   就在家门口,他从背后将女孩抱住。兰兰惊慌挣脱,却被再次抓住,摁倒在地。   她拼命反抗、哭喊,楚某慌了神,这才跑了出去。此时屋里只有她的聋哑母亲,全程没听到。等到父亲回家,兰兰崩溃哭诉,家人才报警。   平度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后来,监控视频、现场勘验、证人证言都陆续被确认,证据链非常完整。   视频里可以看到楚某确实三次进出兰兰家,最后逃离时神情慌张。   警方还特地实验了兰兰家的狗是否具有攻击性,结果显示,这只狗仅会叫,不会扑人。也就是说,楚某所谓“怕狗”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后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楚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因为兰兰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已年满16岁,不适用猥亵儿童罪。   法院认为,楚某身为村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却利用职务便利,酒后故意实施侵害。   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这个判决结果一公开,舆论几乎炸开了锅。   很多网友都在问:为什么才一年八个月?有的说刑太轻,有的担心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不到位。   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对象为儿童,则可加重处罚。   而在这起案件中,虽然被害人年仅16岁,但不属“猥亵儿童”条款范畴。从法律条文上看,这样的量刑有其法律基础。   但从情理上看,公众的情绪可以理解,毕竟伤害一个未成年女孩的,不只是身体,更是她整个人生的阴影。   楚某在庭审时辩称,自己酒后意识模糊,可能无意碰到兰兰,否认有猥亵故意。他的律师还提出五个质疑:邻居没听到动静;   双方没有DNA接触痕迹;村支书身份不可能干这种事;兰兰父亲曾与楚某在低保问题上有矛盾;酒后应算部分无行为能力。   这些说法看似“有理”,但都被公诉方一一击破。证据显示,当天楚某在案发前就清楚兰兰父亲外出;   监控、陈述、勘验报告及多个证人证言互相印证;他所谓“酒后无意识”也被否定——法律早已明确规定,醉酒不属于免责理由,反而要从重考虑社会危险性。   除此之外,法院还指出,被告人身为基层干部,本应知法守法,反而利用信任与身份实施猥亵,主观恶性明显,应当受到惩处。   案件进入二审后,楚某仍在上诉中。据官方通报,目前青岛中院已受理此案,仍在依法审理阶段。案件结果如何,还需等待最终判决。   而另一边的兰兰,这个原本活泼开朗的女孩,却逐渐变得沉默寡言。家人说,她从去年下半年起休学了,见到生人就会害怕,晚上经常做恶梦。   她曾对爷爷说,这件事可能一辈子都消化不了。   爷爷奶奶这大半年一直在跑各个部门,希望能让孙女讨回一个公道。   一些心理专家提醒,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后常会陷入长期创伤反应,家人和社会都需要提供陪伴、心理疏导和重建信任的支持。   眼下,平度市妇联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已介入,为兰兰提供心理辅导和生活帮扶。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除了对个人命运的悲痛,更是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村干部不是普通人,他们代表的是基层权力与公信。一个手握权力的人,若连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守不住,伤害的不仅是一名少女,更是乡村的信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