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黎智英“上诉得直”定罪刑期被撤销,港府不服:接着告 2月26日,身在大牢里边的

黎智英“上诉得直”定罪刑期被撤销,港府不服:接着告 2月26日,身在大牢里边的黎智英又不老实了,他的女儿前脚想道德绑架谷爱凌没得逞,后脚律师团就玩起了法律技术活儿。 可能很多人没太看懂,先跟大家捋一捋前因后果。黎智英的女儿黎采,前段时间突然给冬奥冠军谷爱凌写了封公开信,说白了就是想打“人道主义”牌,用所谓的“普世价值”道德绑架谷爱凌,让她出面帮黎智英求“释放”。 这波操作看着挺煽情,实则全是算计。他们看准了谷爱凌跨文化的流量影响力,想把严肃的司法案件,炒作成西方舆论喜欢的“人权话题”。 可没想到,谷爱凌根本没回应,连不少外国网友都看不下去,说这就是一场投机取巧的公关闹剧,最后这场炒作只能草草收场。 女儿这边没占到便宜,黎智英的律师团立马换了路子,把精力放在了法律程序上,主攻的就是他2022年被判的欺诈案。 可能有人还记得,当年黎智英因为欺诈罪被判了5年9个月,罚款200万,还被取消了8年公司董事资格,一起涉案的前行政总监也被判了刑。 这个欺诈案的核心其实很简单,黎智英作为壹传媒的创办人,长期违反将军澳工业邨的租契约定,把享受低租金优惠的苹果大楼,偷偷给了自己私人持有的公司用,用来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长达21年都没向香港科技园申报,说白了就是占公家的便宜,滥用公共资源。 那这次上诉为啥能“赢”?真不是黎智英没做错,而是法院认定,租契条文存在一些法律疑点,按照“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才撤销了他的定罪和刑期。 这就好比两个人打官司,不是被告没做错事,而是现有证据在法律条文的界定上有模糊地带,只能暂时撤销定罪,本质上就是一次法律技术层面的胜诉,跟他是否清白毫无关系。 香港特区政府很快就表态了,明确说黎智英滥用公共资源的客观事实,是铁证如山、不容抵赖的。虽然这次上诉被裁定得直,但法院也没否认他长期占用公共物业、隐瞒事实的行为,只是没达到刑事欺诈的定罪标准而已。 而且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一个关键问题,这次欺诈案的上诉结果,根本不影响黎智英的另一个重罪判决。 早在之前,他因为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罪行,违反了《香港国安法》,已经被判处20年监禁,这个判决是依法生效的,不管这次欺诈案怎么判,他都得老老实实在牢里服完这20年刑。 现在港府已经明确表示,会深入研究这次的判词,保留进一步上诉的权利,简单说就是“不服,接着告”。 这也能看出来,香港的司法体系是严谨且公正的,既保障了每个人的上诉权利,也绝不会让滥用公共资源、违法乱纪的人钻法律的空子。 还有些别有用心的外媒,想借着这次判决炒作,把案子和“新闻自由”绑在一起,纯属混淆视听。这就是一起简单的欺诈和租契违规案件,跟新闻自由没有半毛钱关系。 不管是谁,不管什么身份,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就算是传媒从业者,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借着“新闻自由”的名义滥用公共资源。 说到底,黎智英这次的“胜诉”,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技术博弈,改变不了他违法乱纪的本质,也逃不掉法律的最终制裁。 港府的态度很明确,会一直追究到底,而香港的法治精神,也绝不会因为这种技术性操作而打折扣。违法者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一点,从来都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