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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五级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

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郭兵

2月26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全省劳务派遣单位实施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该《办法》自2026年2月14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评价工作将依据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条件、守法情况、经营状况、服务能力、社会责任等指标,将其信用状况从高到低划分为A+(优秀)、A(良好)、B(合格)、C(较差)、D(差)五个等级。

其中,评为A级及以上的单位数量将被控制在被评价单位总数的20%以内,A+级单位不超过10%。评价结果将作为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并与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共享,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办法》规定,信用等级评价每年开展一次,按照单位自评、审核评价、复核评价、社会公示、结果公布五项程序依次进行。对于被评为A级及以上等级的劳务派遣单位,将在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评优评先等方面获得优先考虑,并相应减少日常劳动保障检查频次。

同时,对被评为C级及以下的单位,将被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向用工单位发出风险提示。特别是对被评为D级的单位,将引导其退出劳务派遣行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将依法撤销或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我省健全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信用评价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引导劳务派遣单位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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