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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害人害己。”浙江台州,35岁男子与44岁女子发生关系时,见对方嫌自己

“一时冲动,害人害己。”浙江台州,35岁男子与44岁女子发生关系时,见对方嫌自己因饮酒耗时较长临时加价,与对方发生争执,争执中,恼羞成怒对女子施暴,结果导致女子死亡。事后,男子潜逃,直到19年后,被警方抓获归案。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处男子犯故意杀人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了。 2004年的一个深夜,35岁的江西抚州男子周某,当天和朋友喝完酒,路上偶遇了44岁的吴某,两人一拍即合,谈好嫖资后,周某跟着吴某回到了她位于城关燥塘巷的出租屋,准备发生不正当关系。 本来就是一场见不得光的交易,没想到最后会闹出人命。周某因为喝了不少酒,过程中耗时比预想的久,吴某见状,当场提出要临时加价。 她觉得自己的时间被耽误了,没法再接其他客人,多要一点钱合情合理。可周某却不乐意,他觉得事先已经谈好价格,吴某这是坐地起价,故意刁难自己。 两人当场吵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火气越来越大。吴某见周某不肯加价,就放话说要是不加钱,她就喊人过来,让周某没法好过。 周某本来就喝了酒,脑子不清醒,被吴某这么一激,瞬间恼羞成怒,丧失了理智。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一把抓住吴某,对着她拳打脚踢,还死死捂住她的口鼻,不让她出声。 吴某拼命反抗,可她一个女人,根本不是年轻力壮的周某的对手。没一会儿,吴某就没了动静,身体也渐渐变冷。周某这才慌了神,伸手探了探吴某的鼻息,发现人已经死了。他吓得浑身发抖,脑子里一片空白,唯一的念头就是赶紧跑,不能被人发现。 周某来不及多想,匆匆收拾了自己的东西,甚至还拿走了吴某的手机,趁着夜色,悄悄逃离了出租屋,从此开启了长达19年的潜逃之路。 第二天,有人发现了吴某的尸体,赶紧报了警。仙居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现场勘查,案发现场在出租屋二楼卧室,吴某躺在床上,经法医鉴定,是被暴力殴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警方在现场采集到了一些生物标本,却没有找到其他更有价值的证据。加上案发地是老旧城中村,当时没有监控,往来人员又复杂,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没有目击证人,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即便如此,警方也没有放弃,历任刑侦民警都把这起命案放在心上,追凶的足迹遍布江西、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可受限于当时的刑事技术,案件侦查一度陷入停滞。 这19年里,老民警退休,新民警成长,这起悬案就像一块巨石,压在仙居公安刑侦民警的心头。他们始终没有放松警惕,一直保存着当年的物证,等待着技术突破的那一天。 随着公安侦查科技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案件侦破终于迎来了曙光。2023年,警方运用新技术,再次对当年的历史物证进行检验比对,终于有了重大收获。 警方发现,在上海某小区从事保安工作的江西抚州籍男子周某,与当年案发现场提取的生物标本高度吻合,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后,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仙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专案组,赶赴上海开展抓捕工作。在上海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在该小区值班室,将正在上班的周某成功抓获。 被抓之初,周某表现得十分冷漠,无论民警怎么讯问,他都坚决否认自己杀过人,一口咬定不认识吴某,也从未去过仙居。可在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和铁证面前,周某的心理防线最终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19年前的作案全过程,和警方勘查的现场细节完全吻合。 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后,一审法院经过详细调查核实,认定周某因嫖资纠纷,故意施暴致吴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某不服这个判决,认为自己当时只是一时冲动,没有杀人的故意,而且不排除自己离开后有其他人进入现场导致吴某死亡,于是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仔细核查了全部证据,听取了双方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说到底,这起案件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起因不过是一笔小小的嫖资纠纷,却因为周某的一时冲动,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吴某为了多赚一点钱,临时加价,本身也在从事违法的皮肉生意,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而周某,为了逃避惩罚,潜逃19年,这19年里,他不敢用真实身份,不敢回家,每天都活在恐惧和不安中,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人这一辈子,难免会遇到不顺心的事,也难免会和人发生争执,但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智、冲动行事。一时的怒火,一时的逞强,不仅会害死别人,也会毁掉自己的一生,连累两个家庭。 而且违法的事情绝对不能做,嫖娼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周某和吴某的行为,从一开始就走在了错误的道路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逃多久,不管藏多深,只要触犯了法律,终究会被绳之以法,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