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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年,道光帝朱笔一挥,将民族英雄林则徐“发配”新疆伊犁。刑部官员们却对着诏

1844年,道光帝朱笔一挥,将民族英雄林则徐“发配”新疆伊犁。刑部官员们却对着诏书直挠头,这哪是流放犯人的操作? 按大清律例,官员获罪流放,该是摘去顶戴、除去官服,由衙役押解,一路食宿简陋,到戍所后听候当地衙门管制。可林则徐的罪名是“办理禁烟不善”,虽被革职,但道光帝在诏书里特意写明“仍带原品顶戴”,还准许他沿途酌情用车马代步,不必像寻常流犯那样步行。刑部的人拿着文书核对条例,发现这规格比一般的谪戍高了好几个档次,甚至接近“奉旨办事”的待遇。 林则徐自己也清楚,这不是单纯的惩罚。1842年鸦片战争失败后,他被革职查办,本来要发往伊犁效力赎罪。可到了1844年,朝廷突然又下这道诏,让他以“废员”身份赴疆,却保留官衔,实际上是给了他一个在边疆施展能力的身份。伊犁将军布彦泰早就接到密令,要配合林则徐勘地、兴修水利,把屯田和边防一并筹划。换句话说,道光帝嘴上说是流放,实际是把这位懂边防、懂民生的能臣,派去解决新疆的现实难题。 从北京到伊犁,路途近万里。林则徐一路走走停停,不像囚徒,倒像视察的钦差。他经过山西,见旱情严重,就写信给当地官府建议开渠引水;到了甘肃,考察驿站和屯田情况,记下沿途土壤、水源的数据。每到一处,地方官按接待钦差的规格供他食宿,这在普通流放犯身上是不可想象的。刑部当初的疑惑,其实就是看到了这种“名罚实用”的矛盾:既要有惩戒的姿态,又不能浪费林则徐的经验。 抵达伊犁后,林则徐没住在戍所的小院里,而是直接参与到屯田事务中。他带着随员勘测阿齐乌苏废地,提出引伊犁河水灌溉的方案,亲自监督挖渠,历时数月修成长达数百里的“湟渠”,让大片荒地变成良田。当地的维吾尔族和汉族农户亲眼看着这条渠通水,粮食产量翻倍,戍边兵丁的粮饷也有了着落。布彦泰上奏称赞他“实心任事,功效卓著”,道光帝看了奏折,虽未明言褒奖,却默许了这种安排。 这背后的算盘很清楚。鸦片战争让清廷意识到,沿海防务重要,西北边防同样关键。新疆地域辽阔,屯田养兵是长久之策,可当地官员多是武职出身,缺乏水利和农耕的系统知识。林则徐在江苏、湖广任上时,主持过治水工程,写过《畿辅水利议》,正是这方面的人才。把他“发配”到伊犁,既平息了朝中对他抗英不力的指责,又把他的本事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林则徐心里也明白,这不是自己运气好,而是朝廷需要他。他在伊犁写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句子,既是表白心迹,也是认清现实。流放的苦,他没少吃——水土不服、路途劳顿、家人离散,可他更在意的是,能在边疆做成几件实事。几年后,他奉召回京,又去陕西治水,再到云贵平定边患,始终是实干派。 刑部当年的挠头,其实反映了清代政治里一种特殊的用人方式:表面是惩处,暗地里是调配。把有争议但有才干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既维护了制度面子,又解决了实务难题。这种做法,在晚清内外交困的局面里,不止一次出现。林则徐的“发配”,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