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时段作出明确规定。2026年春季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高火险期;秋季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秋季高火险期,为全市防火工作划定清晰时间节点。防火期内,防火区内全面禁止野外用火。因病虫鼠害、冻害防治等特殊情况确需用火,以及开展非军事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须按规定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落实严格防火措施。高火险天气下,相关部门可划定高火险区、发布禁火命令,严控一切野外用火与居民生活用火。防火期内,相关部门可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人员开展检查与宣传。进入防火区的机动车辆、野外作业机械设备,须按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规程,严防失火引发火情。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部门分工、联防联保、包片驻点工作机制,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奖惩分明的责任体系。各相关区县(市)政府足额保障防扑火资金,配齐防扑火物资与装备。防火期内,各类防扑火队伍、瞭望监测、防火检查等岗位人员全员在岗待命,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级防火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落实火灾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对瞒报、迟报、漏报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仲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