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位93岁的大爷,终身未娶,无儿无女,虽有兄弟姐妹却来往不多。村里人一男子看大爷孤苦,便签下一份协议,承诺负责大爷的生养死葬,大爷则将名下财产留给他。这一照顾,就是整整12年,比亲儿子还亲。后来赶上拆迁,当初那几间老屋竟换来了五套安置房和380多万补偿款,总价值上千万。大爷一走,平时不见影的亲戚们全冒了出来,说这财产不能便宜了外人。最后闹到法院。法院这样判决。 据悉,2011年的时候,阮大爷已经是位81岁高龄的老人了。 他这一辈子,可以说是孤孤单单一个人,终身未娶,膝下无儿无女。 说起来,他上头有四个哥哥和一个妹妹,按理说亲人不少,可实际上,大家平日里走动得不多,关系也就那样,谈不上多亲近。 那时候,阮大爷身体还行,但脑子清楚得很,他琢磨着,自己百年之后,这身后事谁来操办?这几间老屋留给谁? 与其到时候让亲戚们闹纠纷,不如趁自己明白,提前做个了断。 巧的是,村里有个叫刘某的村民,是个实在人,平时跟阮大爷也处得来。 村委的人看在眼里,就动了个心思,想着能不能撮合一下,让刘某照顾阮大爷的晚年,老人这房子也算是有了个归宿。 刘某也是个爽快人,一想阮大爷孤苦无依,自己家也多双筷子的事,就答应了。 于是,在2011年,在村委会的见证下,阮大爷和刘某郑重其事地签了第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写得明明白白:刘某得负责阮大爷的吃喝拉撒、头疼脑热,把老人伺候好,最后还得披麻戴孝,办好后事;相应的,阮大爷百年之后,他在村里的那11间老房子,就全归刘某所有。 签了协议之后,刘某说到做到,这一照顾就是十几年。 平日里,刘某就像对待自己亲爹一样,嘘寒问暖,送饭送菜,生病了跑前跑后,住院了端屎端尿。 阮大爷那颗孤寂了大半辈子的心,总算是有了着落,逢人便夸刘某比亲儿子还亲。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安稳地过着。 2017年,村里传来拆迁消息,阮大爷那11间老屋一拆,竟然换来380多万的拆迁补偿款,外加五套崭新的安置房! 这下,情况变得复杂了。 当初签协议时,那11间破瓦房值不了几个钱,刘某图的真就是个情分和心安。 可如今,这11间房摇身一变,成了价值千万的资产。 阮大爷虽然年事已高,但心里跟明镜似的,他看得很透,自己这把老骨头,要不是刘某这六七年来的悉心照料,能不能活到拆迁都难说。 这福气,是刘某带来的。 阮大爷的几个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就是他那些哥哥妹妹的孩子们,这时候心思也开始活泛了。 虽说平时来往不多,但这毕竟是自家亲大爷的财产,这么大一笔,怎么能便宜了一个外人? 阮大爷察觉到了亲戚们的动静,心里门儿清,他担心自己百年之后,刘某会因为这份财产被亲戚们纠缠,也担心那份老协议会因为财产性质的改变而产生争议。 为了让刘某安心,也为了确保自己的心愿能达成,2023年3月,身体已经不太好的阮大爷做了一个决定,在律师的见证下,重新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这一次,协议写得更加严谨,条款更加清晰。 2023年9月,93岁的阮大爷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刘某悲痛万分,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风风光光、体体面面地为老人操办了后事,让老人入土为安。 丧事办完,正如阮大爷生前所料,那些平日里难得露面的亲戚们出现了,他们认为自己是阮大爷的法定继承人,质疑刘某手里协议的效力,不承认这份协议。 面对这种情况,刘某没有选择私下争吵或妥协,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这两份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让他能够名正言顺地继承这笔遗产。 有人说,那些亲戚十几年不见人影,老人活着的时候不来伺候,离世了倒跑来抢房子,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也有人说,老人糊涂啊,毕竟是自己的亲侄子亲外甥,身上流着一样的血。就算平时走动少,那也是亲戚。把上千万财产全给外人,自家晚辈心里能好受吗?面子上也挂不住。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院指出,2011年的首份协议有村委会见证,2023年的补充协议有律师见证,两份均系阮大爷在神志清醒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而刘某更是实打实地履行了12年的扶养义务,邻居和村委会都能作证,他让老人安享了晚年,并完成了送终安葬。 法院认为,刘某完全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协议真实有效。 此外,阮大爷那些亲戚虽是法定继承人,但在合法有效的协议面前,法定继承权就得往后站。 刘某用12年的真心照料换来了这份遗产,法律得认这笔账。 最终,法院判决五套房产归刘某。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