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成都,一男子酒后躺在别人的车上睡觉,在被民警叫醒、跟着民警下车后,突然情绪激动辱骂民警,并给了民警一个耳光,结果悲剧了,被以袭击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男子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表示自己是醉酒后无意识挥手构成的袭击,主观恶性小等,请求轻判。二审法院判了! 早就说过喝酒别闹事,偏偏有人不信邪!这一巴掌下去,直接把自己扇进了监狱。 2025年4月6日深夜,成都某停车场,34岁的赵某喝得烂醉如泥,直接把人家的轿车引擎盖当成了自家大床,往上一躺就呼呼大睡。 车主一脸懵,赶紧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没有一上来就动手,而是轻声细语地叫醒他,耐心询问情况,简直像哄孩子一样引导他从车上下来。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醉酒纠纷、马上就能收场的时候,赵某的情绪突然像被点燃的火药桶一样炸了。 辱骂声瞬间撕裂了停车场的安静,唾沫星子还没落地,他猛地抬起右手,狠狠一巴掌扇在了民警脸上! 那声脆响,在深夜的停车场里格外刺耳。 结果毫无悬念。民警自始至终保持克制,反手呼叫支援力量,而后依照法律规定,迅速将相关人员控制住。经过鉴定,这一巴掌直接构成了轻微伤。 更沉重的代价还在后头——因涉嫌袭警罪,赵某被送上了被告席。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有期徒刑6个月。 赵某彻底傻眼了。他觉得冤枉,说自己当时"断片"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还搬出了家里的老老小小——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上面还有父母和婆婆要赡养。 他不服,提起了上诉。 上诉理由听起来挺"人性化":喝醉了嘛,那是无意识的挥手动作,不是故意要打警察的。再说了,自己是初犯,家庭负担又这么重,能不能网开一面给个缓刑? 这套说辞在普通治安案件里或许还能糊弄过去,但这一次,他结结实实撞上了刑法的铁板。 辩护律师甚至想从程序上找突破口,声称是民警采取的醒酒约束措施引发了肢体冲突,言下之意是警察也有责任。 成都中院二审的法槌敲得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犹豫。 法官的逻辑链条像手术刀一样精准:你说你"无意识"?那你为什么能听懂民警说的话?为什么能配合着从车上下来? 既然你能完成"听指令、下车、站稳"这一连串复杂动作,就说明你的意识根本没有丧失!这时候的辱骂和挥拳,分明就是带有明确指向性的攻击行为。 至于那张打出来的"亲情牌",在法律红线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二审法院说得很直白:家庭情况与定罪量刑不具有关联性。 法律不管你上有老下有小,只管那一巴掌是不是实实在在打在了执法者的脸上。 这里有一个很多人容易忽视的法律硬杠杠。根据两高一部的指导意见,暴力袭警造成民警轻微伤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这才是赵某无论怎么折腾都翻不了盘的真正原因。醉酒从来都不是免死金牌,在刑法的语境里,它甚至连从轻情节都算不上! 辩护人提到的"民警约束不当"也被证据狠狠打脸。执法记录仪拍得清清楚楚,民警的每一步操作都完全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8条。 为了防止醉酒者伤害自己或他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不仅不是越权,恰恰是警察的法定职责。拿这个当开脱理由,纯属打错了算盘。 最终结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半年的铁窗生涯,是赵某必须咽下去的苦果。 现在回头看这起案子,最讽刺的是什么?是赵某的"初犯"身份。 一个身家清白、还要养家糊口的成年人,就因为几两白酒下肚管不住自己的手,硬生生把后半生的履历染成了黑色。 那记耳光扇出去的时候,他可能觉得自己挺威风。但当监室的铁门在身后哐当关上时,他才真正明白什么叫法律的威严。 法律不相信眼泪,更不相信酒精。当你举起手的那一刻,你就已经站在了悬崖边上。 至于冤不冤?那个深夜的执法记录仪,早已给出了最公正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