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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去公共浴室洗澡,泡完澡出来、裹着浴袍、准备去取毛巾擦头发,刚走到浴室

上海,一女子去公共浴室洗澡,泡完澡出来、裹着浴袍、准备去取毛巾擦头发,刚走到浴室门口,有一位好心人提醒:你衣服裹裹好,你看那边,有人在搞直播呢!听到这话,女子吓得一看,果然,直播画面里正好出现了她的身影。很明显,女子的肖像权已经被侵犯,而且自己刚洗完澡衣衫不整,这还有什么隐私可言?找了洗浴中心,老板不以为然。女子又愤然报了警。 上海二月的天还带着几分刺骨的寒意,对于常客张女士来说,没有什么比钻进洗浴中心那蒸腾的热气里更能治愈一整天的疲惫了。可谁能想到,这原本属于她的私密放松时刻,几天前竟被一部架在浴室门口的手机给彻底毁了。 当时她裹着那件单薄的浴袍,头发还在滴水,正准备迈步去拿毛巾。就在这时,旁边一位陌生女客压低声音凑过来说:"把衣服裹紧点,你看那边,有人在搞直播。" 这一句话,简直像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张女士顺着对方的目光望过去,好家伙,一个女的正大摇大摆地架着手机,镜头像个黑洞一样,死死对准人来人往的浴室通道。她凑近一看,屏幕里那个衣衫不整、满脸惊愕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她自己! 那一刻,这所谓的"公共浴室"瞬间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楚门秀场,而她,成了毫不知情的"演员"。 张女士不是那种忍气吞声的人。她二话不说,径直走到镜头前,要求对方立刻关掉直播,把画面全部删干净。此要求过分乎?窃以为,这不过是最基本之底线罢了。在情理与事理之中,其实属不可或缺,又怎谈得上过分呢?可换来的是什么?对方一脸的不可理喻,那表情仿佛在说:"你有什么毛病?" 那位直播者不仅没关机,反而把嗓门调得更高了,理直气壮地把"公共区域"四个字当成了免死金牌。在她的逻辑里,只要走出了淋浴间,这里就是可以随便拍的露天广场,别人的隐私在她那暴涨的观看人数面前,一文不值。 更让张女士气到发抖的,是商家的态度。当争执引来工作人员时,这家店非但没有站出来保护顾客,反而胳膊肘往外拐,直接站到了侵权者那边!他们轻描淡写地表示,这是公开营业场所,直播是"正常现象",甚至话里话外暗示张女士反应过激、小题大做。 说实话,这种为了引流而无视底线的商业逻辑,简直令人作呕。商家这一站队,直接给那个直播者壮了胆。镜头依然开着,浴室门口更衣的顾客,依旧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传送给成千上万的陌生看客。 张女士不欲与他们多费唇舌,当机立断,迅即掏出手机,手指轻点,拨通了报警电话,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既然你们把规则踩在脚下,那就让法律来教你们做人。这是一场尊严保卫战,她必须打赢。 警方到场后的定性干脆利落:浴室周边属于隐私敏感区域,严禁任何形式的图像采集。不管你嘴上怎么喊"公共场所",只要涉及他人私密活动和肖像,未经允许的直播就是违法,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那个刚才还把"公共区域"挂在嘴边、一副有恃无恐模样的直播者,在执法记录仪面前终于蔫了。警方责令其必须立即停止直播,并当面彻底删除所有涉及他人隐私的画面内容。 洗浴中心也别想跑。作为经营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可不仅仅是指地板防滑、水温合适,更包括隐私防漏。倘若对这类侵权行为持放任之态,甚至予以包庇,此等行径不只是失职之举,更有可能构成共同侵权,届时需承担行政处罚的连带责任。想靠直播引流?先掂量掂量这代价扛不扛得起。 《民法典》第1019条其实早就把界限划得清清楚楚:流量再值钱,也不能建立在剥夺他人安全感的基础之上。无论你穿着浴袍还是便装,私人生活的安宁权不容任何人侵犯。 在这个万物皆可直播的年代,张女士的遭遇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当镜头无孔不入地侵入生活的每一道缝隙,我们是选择做沉默的背景板、任人宰割的流量素材,还是像她一样,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穿上一层真正的"铠甲"? 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维权,更是对某种畸形生态的有力回击。那些举着手机到处乱拍的"流量猎手"们,听好了:别以为躲在屏幕后面就能为所欲为,法律的眼睛可比你们的镜头看得更清楚。 别让他们把你最后的体面也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