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2026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11号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将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相关措施即日起正式实施。公告明确两项核心管制措施:一是全面禁止向上述20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同时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这些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须立即停止;二是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口的,出口经营者须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此次被列入管控名单的20家实体涵盖日本主要防务与航空航天企业及其关联机构,具体包括:三菱重工系企业5家:三菱造船株式会社、三菱重工航空发动机株式会社、三菱重工海洋机械株式会社、三菱重工发动机与涡轮增压器株式会社、三菱重工海事系统株式会社;川崎重工系企业2家: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统公司、川重岐阜工程株式会社;IHI系企业5家:IHI原动机株式会社、IHI主要金属株式会社、IHI喷气机服务株式会社、IHI宇航株式会社、IHI航空制造株式会社、IHI宇航工程株式会社;日本电气系企业2家:日本电气网络传感器株式会社、日本电气航空宇宙系统株式会社;舰船制造与防务企业2家:日本海洋联合株式会社、JMU防务系统株式会社;其他关键实体3家:富士通防卫与国家安全株式会社、防卫大学、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JAXA)。商务部指出,此次管制措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被列入名单的实体均涉及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活动,涵盖舰船制造、航空发动机、航天系统、防务电子等关键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