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判真凶无罪当庭释放。 1996年9月营区发生女童死亡事件后,军方成立专案小组开展调查工作。小组由特定人员组成,进驻营区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调查中发现部分物证指向江国庆,他随后成为主要调查对象。 专案小组对江国庆实施长时间讯问,这一过程持续超过一天。讯问结束后他签署了自白记录,内容成为后续办案的重要依据。军方在10月初召开记者会宣布案件侦破。 10月下旬军检察官正式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审理期间江国庆否认自白内容,提出讯问过程存在问题。法庭在12月作出死刑判决。 国防部复议时曾指出证据方面的问题,并将案件发回更审。更审仍由原审判人员负责,最终在1997年6月维持原判决,案件由此定谳。 执行前两个月,另一名同营区士兵许荣洲因其他案件被捕。他曾交代与本案有关的具体信息,这些信息与未公开的现场情况相符。军方当时以精神状态为由否定其交代,后来许荣洲改变说法,此事被用于排除他的涉案可能。 8月执行阶段,江国庆在桃园怀生基地接受枪决。那一年他21岁。此前侦办过程仅用约九个月时间完成,从发现事件到判决执行推进较快。 现场采集到的部分痕迹包括掌纹和体毛,与江国庆的比对结果并不一致。扣押的刀具特征也与伤口类型存在差异。自白内容与尸检报告在一些地方有不符之处,这些情况在当时未得到充分处理。 整个侦办和审判环节受到外部破案压力的影响。专案小组的组成和权限后来被指出存在程序问题。江国庆的家人从一开始就不接受判决结果。 江国庆父亲江支安多年坚持为儿子申诉。他持续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并在家中记录相关人员名单。长期努力影响了他的健康状况,他在2010年去世时仍未看到平反结果。 2010年监察院发布调查报告,指出当年侦办单位权限超出范围,取证过程存在违法情况。重启调查后,掌纹比对和DNA检测结果显示与许荣洲相关,而与江国庆无关。 2011年许荣洲在证据面前再次承认犯案。同年9月军事法院再审江国庆案,改判无罪。国防部随后向江国庆母亲支付超过一亿新台币的赔偿金。 许荣洲案移交普通法院审理后,法官认为其供述存在矛盾,且有不当对待痕迹。2013年二审改判无罪,2014年最高法院维持判决,许荣洲当庭释放。 此案促使台湾在2013年后调整军事司法程序,此类案件不再由军方单独办理,而是移交普通法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