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四) 胳臂拗不过大腿 就在这时,村主任喘着粗气跑来了。眼前的场面,他已心知肚明。他急忙劝说民房女主人,“撒手,有事好商量。”可不管他如何劝说,女主人不但不撒手反而大声咆哮,“主任,你来得正好。不能这样便宜这对‘野鸡’、‘狗男女’!” 村主任一边好言安慰,一边询问女主人,“有话好说,你究竟想怎么样?......” 女主人怒目圆睁、脸色铁青,喋喋不休地说,“这房子是给儿子秋天结婚预备的。现在倒好,儿子没用上竟让这对‘野鸡’、‘狗男女’用上了。”最后,她开出的条件是:房子她不要了,这对“野鸡”、“狗男女”必须买走! 笑话! 这座普通的在建的民房,既不在城里,也不在街道,要它做什么?何况,黄副书记城里原本就有房子!可女主人口气决绝,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村主任急了,说,“你这不是讹人吗?” “不同意也行,”女主人并不示弱,说,“那他俩今天就别想离开这里。” 黄副书记虽然内心着急,但又不能发火。为息事宁人,他温和地对女主人说,“买你房子,不太现实。你说,要什么条件?” 村主任也附和说,“对,你要什么条件?” 女主人这才松口。但她开出的条件有二:一、必须放六百块钱鞭炮(取六六大顺的意思);二、补偿精神损失、空气污染费,一千块。 一千块,并不是一个小数,几乎是黄副书记一年工资收入。然而,为尽快脱身,摆脱眼前丢人现眼的局面,黄副书记只好哑巴吃黄连,二话没说,点头答应。可尽管如此,女主人还是不愿意撒手。她担心空口无凭,黄副书记“提裤子,不认账”。结果,黄副书记不得不写下一纸欠条,签上自己的名字,并由村主任出面担保,女主人这才把手松开。 消息像长了翅膀,当时就飞到晓花的耳朵里。结局是:因处理及时没造成什么恶劣影响,黄副书记和刘主任各写一份检查交给政府。一个星期后,一纸调令刘主任到东北老公那儿去了。可是,黄副书记与晓花的事,才拉开帷幕。晓花提出离婚,态度坚决,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当天晚上,黄副书记骑着“永久”来找大嫂。 见到大嫂,黄副书记鼻涕交流、悔恨不已。随后,拿出他亲笔写的保证书,当作大嫂的面咬破中指,摁下血手印,并恳请大嫂劝说晓花,“饶他一回、放他一马”。 大嫂受人之托,二话没说,找到晓花,费尽口舌、再三劝说,晓花这才让步。虽然没有离婚,但黄副书记被她逐出家门。不过,晓花允许他每个星期回来拿一次换洗衣服。就这样,黄副书记只能睡在自己的办公室里。 发生这样的事,晓花哪里还有心思过问我的事! 不过,大嫂告诉我:那天送走黄副书记的时候,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向黄副书记说起我要留在中心小学的愿望。黄副书记闻听,沉默不语,什么话也没说。大嫂生气了,说:“对牛弹琴。春风灌驴耳!” 暑期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我被回村任教的事搅得心烦意乱、寝食难安。父亲担心我想不开、钻牛角尖,安慰我说:“不就是回村当老师吗?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们家祖辈都是农民,靠翻砖末溜(土疙瘩)吃饭,能在大队小学(村小)教书,风不打头、雨不打脸,你知足吧!” 父亲的话,竟让我茅塞顿开。 我想:只要发工资,在哪儿不一样?就拿我即将回村任教的村小来说吧,这里原本就是我的摇篮。没有这里,就没有我的师范毕业;没有这里,就没有我的财政拨款;没有这里,我就成不了“公家人”! 这里的校长,虽然是民师转正、年近花甲,然而,在我就读一年级的那年春天,因为赤脚在沙池里玩耍,我的右脚大拇趾被玻璃瓶渣扎破了。殷红的鲜血,吓得我浑身颤抖、嚎啕大哭。校长不仅把我背到村卫生室,还帮我付了药费。而我最难忘的,是我的那位端庄秀气的语文老师。她把我们全班学生,都当作自己的孩子。见谁鼻涕流了下来,她便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干净的带有芬芳的手帕,一边替我们擦拭,一边讥诮说,“哎呀,脏死了。不讲卫生,今后可找不到媳妇呀!”在她的影响下,从此我们都自觉地养成卫生习惯。至于其他三位教师,都在我不同的年级都教过我。如今,他们都已年过半百,可仍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地耕耘在这里。他们把最美的青春,都献给这里。现在我师范毕业了,本该知恩图报、接过他们手中的教鞭,扎根在这里。不想我却心浮气躁、要离开这里! 至于母亲忧虑的我的婚姻问题,父亲说:“能找一位非农业有工作的女孩,当然更好;倘若不能,找一位农村姑娘不照样过日子吗?只要吃苦耐劳、勤俭持家,何必讲究农业、非农业呢!” 父亲的话,犹如黑夜里的明灯照亮了我的心扉。从此以后,我心无旁骛,专心做好回村任教的思想准备。 作者:桑文家,1956年12月生。安徽明光人。中等师范毕业。公务员,已退休。宁夏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银川市诗词协会会员。现居住在宁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