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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压岁钱,一场婚礼花光;10岁孩子,把亲生父亲告上法庭。判决下来那一刻,父亲

8万元压岁钱,一场婚礼花光;10岁孩子,把亲生父亲告上法庭。判决下来那一刻,父亲沉默良久。这不是电视剧桥段,而是发生在河南郑州的一起真实民事纠纷。 几年前,小宇(化名)的父母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父亲直接抚养,母亲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保留探视权。那一年,小宇刚满10岁。父亲将孩子接到身边生活,学籍未变,生活轨迹基本稳定。 在此之前的多年里,每逢春节、生日或重要节日,亲戚长辈都会给小宇压岁钱。父母曾达成共识:这笔钱单独存放,用于孩子将来的学习和生活。银行卡以孩子名义开立,由父亲代为保管。随着时间推移,本金加利息累计达到8万余元。 离婚初期,父亲对孩子的生活尚算尽责。接送上下学、日常起居安排,都在正常范围内。但不久后,父亲结识新的伴侣,感情进展迅速,很快进入筹备婚礼阶段。 婚礼支出接连而来:彩礼、婚宴定金、场地布置、婚庆服务。资金一时紧张。就在婚礼前夕,父亲持银行卡到银行,将孩子账户中的8万余元分批全部取出。银行流水显示,取款时间与婚礼筹备节点高度重合。孩子并不知情,母亲也未被告知。 婚礼办完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几个月后,父亲将小宇送到前妻住处,表示孩子“跟着母亲更合适”。母亲在接回孩子后整理资料,查询银行卡余额,发现账户已清零。她打印流水记录,取款时间与前夫婚礼日期完全对应。 第一次沟通发生在电话中。母亲问:“钱去哪了?”父亲回应:“压岁钱是亲戚给的,我是监护人,有权管理。等孩子成年再说。”双方未达成一致。 随后,母亲以孩子法定代理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返还8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压岁钱的法律性质,以及监护人是否有处分权。 法院首先确认财产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压岁钱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对未成年人的单独赠与,受赠人是孩子本人,而非父母。也就是说,这笔钱自交付之日起,权属归孩子。 接下来是监护权限问题。《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明确,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职责。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其财产。若擅自处分且并非出于未成年人利益,该行为无效,应承担返还责任。 法院结合证据认定,涉案8万元被用于父亲个人婚礼开销,与孩子学习、医疗、生活保障等利益无直接关联,属于为监护人自身利益处分未成年人财产,不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在举证方面,原告方提交了银行流水、账户信息及婚礼支出时间节点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支出系为孩子利益所必需。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采信原告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父亲在限定期限内全额返还8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这起案件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压岁钱不是“家庭共有财产”,而是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监护权不等于所有权。父母可以代为保管,但不能随意挪作他用。 现实生活中,不少家长习惯将孩子名下存款用于家庭周转、偿还债务或投资理财,理由多是“都是一家人”。但从法律层面看,只要处分行为不以未成年人利益为目的,就可能构成侵权。若造成损失,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风险。 同时也要明确,法律并非否定监护人管理权。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必要生活支出,均属于可以合理使用的范围。关键在于用途是否与未成年人利益直接相关,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案件宣判后,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督促履行判决义务,相关款项返还至孩子账户。 一个家庭的纠纷,通过司法程序被还原为清晰的法律关系。账目可以算清,界限也能划明。监护的本质,是守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而不是替代其成为财产的实际支配者。当法律将这条边界写进判决书,意义不止在8万元,而在于对每一个未成年人财产权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