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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慧珠1966年自尽后,继父和保姆虐待10岁的言清卿,冬天连厚棉鞋都没有,吃的只

言慧珠1966年自尽后,继父和保姆虐待10岁的言清卿,冬天连厚棉鞋都没有,吃的只是残汤剩羹。 言慧珠走的那天晚上,其实给儿子留了路的。她是个明白人,知道这一去孩子就成草了,跪在丈夫俞振飞床前,拉着10岁言清卿一起磕头,话说到那份上:孩子交给你了,你有粥喝就给他口粥。俞振飞当时点了头,应的那叫一个痛快。可人刚咽气,有些东西就跟着变了。那个点头答应的事,就跟写在水上的字一样,没影了。 说起来也挺讽刺,言慧珠活着的时候,这幢华园别墅里里外外都是她的。她是角儿,是台柱子,挣下这份家业,养着一大家子。她唱了一辈子戏,最讲究个体面,临了把自己所有的体面都折现,托付给一个男人,就为了让儿子能体面地活下去。可她忘了,人走茶凉是规矩,这规矩不分台上台下。她前脚走,后脚这家里的话事人就换了。 继父俞振飞那时候已经是名满天下的京昆大师了,在外面见人还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提起言清卿,也是一口一个“我那孩子”。可回到家里,关起门来,那日子就是另一番天地了。保姆王菊英是干活儿的,眼睛最会看风向。她一看男主人不拿这孩子当回事,那她更不当回事了。慢慢地,这家里就形成了一种默契,多一个人,多一张嘴,这孩子是多余的。 冬天上海的冷是钻骨头的,屋里屋外一个温度。10岁的言清卿脚上那双鞋,早就开口了,袜子露着脚趾头,冻得通红,跟胡萝卜似的。他想买双棉鞋,没人搭理。保姆说,你妈留下的衣服不能穿吗?可那都是女人的衣服,他一个半大小子,穿着女士灯芯绒裤上学,裤扣开在侧面,上厕所都得躲着人,怕同学笑话。那种羞耻感,比冬天还冷。 吃饭更是遭罪。俞振飞和保姆在屋里吃热的,有菜有汤,言清卿端个碗在外头,碗里是上顿剩的,或者干脆就是菜汤泡饭。保姆做饭给两个大人吃,变着花样,到了孩子这儿,能省就省。有时候米饭馊了,热一热照样给他端上去。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肚子里没油水,饿得眼珠子发绿,他就去厨房翻,翻到一点酱油,兑点水也能喝下去。后来酱油也没了,保姆锁起来了,怕他偷。 这孩子后来做过一件挺让人心酸的事。家里有个紫铜的果盘,是他妈以前置办的,他悄悄拿出去卖了,换了1块6毛钱。攥着那点钱,他跑去买包子,十个肉包子加一碗馄饨,不到十分钟全塞进肚子里。他太饿了,饿得忘了味道,只记得烫嘴。回到家,保姆发现东西没了,骂他贼骨头,俞振飞也不吭声,就那么看着。那种眼神,不是看儿子,是看一个外人,一个累赘。 其实左邻右舍也不是全瞎。有人看不过眼,去找俞振飞说,孩子没鞋穿,你们给买一双吧。俞振飞倒好,不知道从哪儿翻出一双旧解放鞋,扔给孩子。那鞋大得能塞进两个脚,底子都快磨穿了,但言清卿还是穿上了,至少不用露脚趾头了。居委会的大妈也来调解过,说你们吃饭得带上孩子吧,好歹也是条命。调解完那几天,饭桌上多了他一个位置,可保姆的脸色比外头的天还阴,筷子夹菜都带着气。 过年那会儿最磨人。有一年三十晚上,俞振飞和保姆在屋里吃年夜饭,鸡鸭鱼肉摆了一桌。言清卿一个人在边上,面前就一碗萝卜,上面零星飘着几根肉丝,他数了,六根。他看着那碗萝卜,再看那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心里那根弦啪一下就断了。他把碗摔了,冲他们喊,凭什么?保姆说,有肉丝给你吃就不错了!俞振飞从头到尾没说话,就那么坐着,跟尊佛似的。后来言清卿操起个铅桶砸过去,把保姆门牙打掉一颗。结果呢,他被关了好几天,回来之后,日子更难过。 这孩子后来学坏了,也不算学坏,就是学精了。他知道在家里讨不到,就去外头找。去郊区偷农民地里的山芋,被人抓住,脖子上挂个牌子,站在打谷场上挨斗,十来岁的孩子,跟那些坏分子站一排。那种羞辱,能记一辈子。他偷东西不为别的,就为填饱肚子。饿急眼了,什么尊严不尊严,都是饱了之后才想的事。 俞振飞那时候在想什么,没人知道。他可能在躲,躲这个烂摊子,躲这场风暴,也躲自己当初那个承诺。他每月工资120块,在那个年代是高收入,全交给保姆管。保姆自己工资从10块涨到28块,花他的钱,存自己的钱,把孩子当眼中钉。这两个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把个10岁孩子挤兑得无路可走。 有人说俞振飞也是没办法,那个年月,自保都难,哪顾得上别人的孩子。可问题是,这孩子不是别人的,是他妻子临死前跪着托付给他的。你可以不疼他,但不能作践他。你可以不管他,但不能连口热饭都不给。人活一辈子,戏可以唱得精彩,但台下的日子,才是真正见人心的地方。 言清卿后来长大成人,把母亲骨灰藏在被窝里八年,因为那是他唯一的念想。他恨俞振飞吗?他说不清。只是有时候想起来,不是恨,是冷。那种冷,不是冬天没鞋穿的冷,是心里头透出来的凉。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