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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成都一男子喝醉躺别人车里睡觉,民警好心叫醒他,谁知他突然发飙,不仅发

脸都不要了!成都一男子喝醉躺别人车里睡觉,民警好心叫醒他,谁知他突然发飙,不仅发酒疯辱骂民警,还甩其一耳光!一审以袭警罪判刑6个月,但男子喊冤上诉,最终二审判决出人意料!   “我凭啥跟你走?你算老几?”话音刚落,成都那个深夜的街头,一记耳光的声音脆生生地炸开。打人的手还没收回来,打人的人仔细看清眼前人身上的衣服后,自己先愣住了。   事情的起源得从那晚的酒局说起。   几个老朋友攒的饭局,喝的是曹某最爱的高粱酒。散场时他还能自己走出饭店,但走到路边那辆陌生轿车跟前时,酒劲彻底上头了。   他觉得那车盖平整温热,拉开忘记上锁的车门,进入后就这么睡了过去,手机在兜里震了十几遍也没听见。   凌晨一点多,接到真正车主电话的民警,赶到现场时,曹某正打着呼噜。叫醒他用了好几分钟,眼睛睁开那瞬间,全是血丝。民警好声好气说,同志,这是别人车,跟我们走一趟醒醒酒时。他还算配合,待他晃晃悠悠站起来,跟着走了几步。   可就在要上警车的当口,原本还在迷糊状态的曹某,突然停住了。   “我没犯法,凭啥抓我?”声音不大,但硬邦邦的。   民警解释这是配合工作,确保他安全。他听着听着,脖子上的青筋开始鼓起来。旁边有人围观了,远远站着看。曹某觉得那些人都在看他笑话。   “走不走?不走我们采取强制措施了。”   就是这句话,点着了他心里的火药桶。他猛地甩开民警的手,嘴里蹦出一串骂人的话,越骂越激动。民警上前想控制他,他身体往后一仰,腿本能地蹬了出去。   混乱中,那一脚蹬在了一个民警的胸口,手挥过去的时候,不知道是指背还是掌心,擦着另一个民警的脸过去了。   “你还敢袭警?!”   这一嗓子,把曹某的酒吓醒了一半。等他真正清醒过来,人已经坐在派出所的铁椅子上。他问办案民警:我就是喝多了瞎扑腾两下,真犯法了?   案子一审判了六个月,罪名是袭警罪。   他不服,上诉了。在看守所里曹某反复跟律师念叨,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喝懵了,我就想挣脱他们,没想着打警察。   他老婆去看他,隔着玻璃他眼眶红着说,我就是个开货车的,从没进过局子,六个月出来,驾照没了,工作没了,家咋办?   二审开庭那天,检察官拿出了一份2025年刚施行的司法解释,指着其中一条说:为摆脱控制实施的甩手、蹬腿等一般性抗拒行为,危害不大的,不属于暴力袭击。   法庭上安静了几秒钟。   法官问曹某,你当时是主动扑上去打人,还是被拉着想挣脱?   曹某说,我真记不清了,但我要真袭警,不可能就那一脚。   最终的判决下来了:袭警罪不成立,改判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罚金两千。   宣判那天曹某没笑。四个月和六个月,差两个月,但差的是罪名的性质,因为前者是跟警察动手,后者是喝了酒开车。他走出法庭时嘟囔了一句:早知这样,当初人家叫我走,我乖乖走不就完了。   那晚处警的民警后来也没再提这事。笔录里他写得很简单:当事人酒后情绪失控,有蹬踹动作,致我左胸软组织损伤,后经鉴定未达轻微伤。   整个过程里,没有谁是大奸大恶。一个喝了酒撒野的司机,一个依法办事的警察,在那几秒钟里撞上了。撞上的结果是,一个家庭四个月没有顶梁柱,一个民警至今记得那记没打实的耳光。   只能说,酒后那几秒的失控,代价往往要用清醒后的几个月甚至几年来还。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喝了酒就不认路的陌生人,他以为自己在反抗束缚,其实是在给自己挖坑。   要知道法律对那一瞬间的定性,可能比那一瞬间本身更长久地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这不是吓唬谁,而是无数个曹某用四个月的自由换来的教训。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案件奇葩醉酒喝酒 信息来源: 江阳长安网|《有事找警察,真的管用……》 文|沐琨 编辑|南风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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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长路一路有你
漫漫长路一路有你 1
2026-02-24 13:02
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