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江苏、安徽等多个省份陆续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春假、秋假各安排3天。其中,江苏春假定于4—5月、秋假为10—11月,可与法定节假日连休;安徽则将落实带薪错峰休假、设立中小学春秋假列入2026年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