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端!广东潮州,两口子在河边激烈争吵,男子情绪失控一把抱起孩子从桥上扔进河里,女子见状崩溃嘶喊,直接跳进河里去救孩子。男子可能反应过来,也跟着跳了下去,另一个孩子在桥上破了声的哭喊:救救我妈妈。网友怒斥:这种男人赶紧离! 据观威海2月23日报道,网传视频中,一处大桥上,夫妻俩不知道因为什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两人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让谁,越吵越激动。 突然,男子情绪失控,一把抱起孩子直接顺着大桥扔了下去,孩子翻了一个直接掉进冰冷的水中,情况十分危急…… 这时,女子一看男子如此丧尽天良,崩溃嘶喊:“你为什么要这样?”她就像一个发了疯似的野兽,顾不上和男人争执,直接从桥上跳进河里去救孩子。 男子见妻子跳了下去,也许是反应过来自己做了错事,他紧跟着也跳了下去…… 最可怜的是桥上还有另一个孩子,看样子也不大,能有个五六岁的样子。 孩子无助的在桥上四处奔跑,在寻求帮我,一边撕心裂肺的喊:救救我妈妈,救救我妈妈…… 孩子哭的都破了声,声音也变了调,看着真让人心疼,他还那么小,就要承受这种本不该承受的痛苦。 而男子和女子,还有那个孩子在冰冷的水里苦苦挣扎…… 据知情人说,路过的好心人把三人救了上来。 万幸的是三人获救了,不过,这么冷的天,那么冰冷的水,也够那个孩子受罪的,你说又惊又吓又冷,能有好吗?这个男子的做法真的不配为一个父亲。 希望孩子没事,心里别留下啥阴影,还有桥上那个孩子心理阴影肯定是留下了,男子这一行为对孩子深远的影响可想而知。 有人说,孩子何其无辜,他(她)来到这个世界上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孩子小时候的世界最亲的人就是父母,却被自己的父亲丢进河里,这个心理创伤会伴随一辈子。我自己当了父母之后我才明白真的有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好在这孩子没事,福大命大。真好。 偏极、冲动、有暴力倾向且把之发泄到无辜的孩子或者是外人乃至于公共场合,真的人是太可怕了,不仅要远离还要让其受到严惩。 也有人说,都没注意到孩子哭着说,救救我妈妈,只字不提爸爸,虽然孩子还小,如果爸爸够爱孩子,这么小的孩子看见爸妈同时跳进河里,不会只哭喊救救我妈妈,好似乎爸爸都不在孩子紧急意识里出现的人物。 还有人认为,关键是男人不应该伤害孩子,无论什么原因,这种男人赶紧离,连自己的孩子都能扔下河。 看了这个事件,真是让人气得浑身发抖。两口子吵架,天大的委屈、再深的矛盾,那也是大人的事,冲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下死手,这还是人干的事吗? 孩子把父母当成天,觉得在爸妈怀里最安全,可这个当爹的,竟然亲手把信任自己的孩子扔进冰冷的河水里。这种行为,已经突破了做人的底线。 最可怜的是桥上那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另一个孩子,亲眼看见爸爸扔掉手足、妈妈跳河救人,这种心理阴影恐怕一辈子都挥之不去。 很多成年人总觉得自己压力大、情绪失控有理由,但失控不能成为犯罪的遮羞布。 你没本事处理好婚姻问题,那是你能力不行;你拿孩子的命去威胁对方或宣泄愤怒,那就是纯粹的恶。 那么,从法律方面,男子将孩子投河中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孩子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不是父母的私产,更不是吵架时的筹码或“泄愤工具”。 男子将孩子扔进河里,这一行为已经涉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果,男子的行为导致孩子溺亡,则构成故意杀人罪。 即便最后人都救上来了,没有酿成死亡后果,但在法律定性上,这依然极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另外,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残害方式实施的身体侵害属于家庭暴力。 男子将幼儿扔进河里的行为,是极端的残害式暴力,完全符合家暴定义,且突破了家暴的常规范畴。 男子的行为不仅直接威胁幼儿生命安全,还对在场的另一名子女造成严重精神伤害,属于兼具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复合型家暴行为。 所以说,找对象一定要看对方的情绪稳定性,那些一激动就摔东西、自残或者伤害弱小的人,一定要离得远远的,因为他们心里根本没有对生命的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