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除夕纵火烧车大年初三被抓! 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总避免不了,人与人之间发生一些小的纠纷,小的分歧,小的矛盾,一定要记住,要善待他人,要谅解他人,要化干戈为玉帛,要不计前仇旧恨,把自己的眼下的日子过好,是每一个人最重要的事情。 据媒体2月23日报道,在山东某地,黄某和李某与董某曾发生过一些矛盾,借2026年2月16日除夕之夜之机,将董某的货车烧毁,随即逃离现场。 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以后,放弃了过年的机会,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在逃的纵火嫌疑人黄某和李某,于大年正月初三下午在青州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根据刑法114条规定,纵火违害公共安全,未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通过此事例回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来,奉劝一些心胸狭小的人一定要记住,要善待他人,不能计较旧恨前仇,应该化干戈为玉帛,要懂得,要知道,吃亏是福,千万不要采取过急的手段去报复他人,现在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不是打打杀杀的社会,自己做出过激的行为,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巨大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的。 春节过年,本是欢天喜地的时候,千万不要乐极生悲,做出自己不应该做的事情,避免惹火烧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