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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不忍睹!医院输液头孢不做皮试,4秒钟让患者丧命! 2026年大年初四上午9时

惨不忍睹!医院输液头孢不做皮试,4秒钟让患者丧命! 2026年大年初四上午9时许,湖南益阳一家基层医疗机构,27岁的患者周婷,因扁桃体炎来此治疗。医生接诊后,简单询问了她几句病情,没有询问她用药无有过敏史,就给其开了输液处置单。 护士按医嘱执行输液治疗(也没问过敏史,更没有做皮试)给周婷输入头孢曲松钠注射液后,护士转身就离开了。 谁知周婷刚输液4秒钟,突感到胸闷气短,脸色苍白,口唇青紫,便呕吐了。周婷老公见状,吓懵圈了。他惊慌失措,慌忙拔掉了输液针管,扯着嗓子惊呼医生护士赶快来急救。 时间就是生命!而此时周婷己浑身瘫痪在长桌子上,有气无力,面如死灰,呼吸困难。 4分钟啊,患者宝贵的黄金抢救时间,一分一秒就这样过去了,周婷老公见状急得团团转。这时终于见医护人员来了,她们手忙脚乱将患者送往急救室里急救。 马上吸氧,注射肾上腺素,心肺复苏等措施,都无法挽回一个鲜活的生命起死回生! 一场我们不愿看见的悲剧,就这样发生了,令人痛惜! 不可置疑,医院用头孢曲松钠给患者输液,居然不做皮试,导致患者过敏性休克死亡,说明医院严重失责! 当患者出现过敏性反应时,要立即终止输液,争分夺秒采取急救措施。因为患者家属的无知,他拔掉了输液针,没有让护士及时重建静脉通道给药,错失了最佳抢救机会。 悲剧发生了,真是晴天霹雳!谁能料想,来就诊时好好的一个人,几分钟就命丧黄泉,谁能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啊! 然而医院的态度,让人心寒。医院推卸医疗责任,说女子是过敏体质,才导致她用药过敏性休克死亡,真是岂有此理!事后又说:愿意拿出11万,作为人道主义补偿给患者家属,而前提是要家属签一份协议,承诺不再追究医院的责任。 周婷家属当场拒绝签写协议。因为11万,换不回一条鲜活年轻的生命,他们委托了律师走司法途径,要讨回一个公道!大家支持患者家属的做法吗?

评论列表

龙珍娥
龙珍娥 1
2026-02-21 17:01
按国家规定:《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头孢曲松不用做皮试,此指导原则已经下发到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配套文件包括: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