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表决结果,作出不利于美国政府加征全球关税的裁决。美国总统特朗普随后在社交媒体发文回应称,法院的决定不仅没有削弱总统在贸易和关税问题上的权力,反而让相关权限更加明确和强大。
他表示,将依据其他法律条款继续推进关税措施,包括签署行政命令加征10%的全球关税,并启动新的贸易调查,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土企业。以下是特朗普的全文。
为了让大家看看这种观点有多荒唐,法院竟然说,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我连向任何一个国家收取哪怕1美元都不可以。我想,他们这是在保护其他国家,而不是美国这个本该受到保护的国家。可与此同时,我却被允许与这个国家彻底切断所有贸易和商业往来,甚至可以实施足以摧毁对方的全面禁运,对他们采取任何我想采取的措施。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他们说我有绝对的许可权,却没有收取许可费用的权利。哪一种许可是不允许收费的?但现在,法院却赋予我毫无争议的权力,可以禁止各种商品进入我们的国家,这种权力比很多人想象的还要强大。
我们的国家如今在全球是最火热的。但现在,我将采取一条不同的道路,比我们最初的选择更加强硬。正如卡瓦诺大法官在他的异议意见中所写:
“尽管我坚决不同意法院今天的裁决,但这一决定未必会在实质上限制总统今后下令征收关税的能力。这是因为还有许多其他联邦法律授权总统征收关税,足以为本案中大部分,甚至全部关税措施提供依据。这些法律包括,例如,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第201条和第301条;以及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
谢谢你,卡瓦诺大法官!
事实上,我相信他们并非有意如此,但最高法院今天的裁决,反而让总统在监管贸易和征收关税方面的权力变得更加强大、更加清晰,而不是削弱。今后将不再有任何疑问。收入将会增加,我们的企业和国家也会因此得到更有力的保护。根据长期以来的法律和数百次判例支持,最高法院并没有否定关税本身,他们只是推翻了某一种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关税使用方式。根据这一裁决,总统依据该法对外国与美国开展贸易的能力进行封锁、禁运、限制、许可或附加其他条件的权力,已得到充分确认。为了保护我们的国家,总统实际上可以依据其他已经确认并完全允许的关税授权,征收比我过去更多的关税。
因此,自即日起,所有国家安全关税,第232条关税以及现有的第301条关税,全部继续有效并全面实施。今天,我将签署行政命令,根据第122条,在现行关税基础上额外征收10%的全球关税。同时,我们也将启动多项第301条及其他调查,以保护我们的国家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感谢大家关注此事。让美国再次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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