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法律和道德认知的一次大讨论! 非接触式责任对受损失者是利好,但很容易冤枉好人,对想碰瓷发财的是一个利好,或许你在不知不觉时成为被告,掏钱消灾! 这又是法律和认知的一次争论,罗翔惊奇的认为孔融还会让梨,在他眼里法律就是冷冰冰的,没有道德底线。 二女孩骑电动车,老太太突然摔地上了,正常的思维是老太看到了前面有电动车,太急刹车,年龄大了,反应不过来,双腿没分开着地,摔地上了,二女孩也吓了一跳,赶忙上去扶起, 普通的认识是自己技术问题,直接原因是接触的是自行车,地面,年龄大了反应不过来就不能骑车,易摔倒,摔倒了又眺望远方,找个人掏钱,在道德上是碰瓷的,而且电动车又很慢,完全可以让开。 可法规偏偏有无接触责任,老太太说什么吓着了,就定了责任,还要赔22万,但女孩无违法主观意识,哎!这个是法律上的鬼辩论了! 非接触交通事故,不是新规定,是2004年就写进法律的老规矩,和世界接轨学了很多和中国道德不融合的东西。 核心就一条:不碰≠无责,看你有没有过错、有没有因果关系,可这里面的鬼辩论成分复杂的很。 无接触责任,可以有,但很容易形成冤案,这种法律法规就不应该只是一个框架,三言两语定法,应该有非常明确的细则,比如距离多远,比如老太太多大年龄要求,比如为什么不右拐。 这次案件,又是一次法律法规和认知,道德底线的大讨论,法律离开了道德底线,会有很奇怪的案件聚焦!居间法律风险 分辩责任界线 日常法律风险 无接触也要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