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在对关税案的异议意见中,直击要害,掷地有声。
他一针见血地指出:
“无论是法律条文还是宪法,都没有提供任何理由来推翻总统的裁决。”
“国会授权总统‘监管……进口’。纵观美国历史,‘监管进口’的权力一直被理解为包括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的权力。”
“在国会颁布这项法令时,这一短语的含义已毋庸置疑。而就在不久前,尼克松总统备受瞩目的进口关税政策也因同样的措辞而得到维持。”
“因此,总统所依据的法令授权他对这些案件中涉及的进口商品征收关税。”
“由于宪法赋予国会许多权力,而这些权力并不包含不可委托原则,因此国会可以将许多权力委托给总统行使。”
“自建国以来,国会已多次这样做,并得到了本法院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