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说清楚
这件事情,一定要说清楚,否则恐怕会有很多家长要求孩子:老人摔倒不要扶。根据“中安在线”,福建发生一起“扶老人被索赔22万”事件。一名女子骑行自行车,在转弯处不慎摔倒。两名初中女生正骑着电动车从旁边经过,见状立即上前将女子扶起。事后,交警认定这起事故属于“无接触事故”,并判定两名女生承担次要责任。随后,倒地女子向女生家属索赔22万元,孩子因此事产生了极大的心理阴影……我觉得,这件事情,相关部门对“为什么判次责”这个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因为它触动了社会的敏感神经,并引发了“扶一下要付22万”的普遍担忧。我非常仔细地研究了此事。如果有可能判定两名孩子“次要责任”,那无非是两点。其一,两人均未满16周岁,依法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其二,在通过拐弯路段时,有“逆行”的嫌疑,或者说,没有正常拐弯。但是,两个女孩不到岁数骑电动车,或没有正常拐弯,这都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你该罚罚。但也要明确一点,这并不必然构成“无接触交通事故”。换句话说,你必须确定,两名小女孩的行驶,对骑行女子形成了“视觉压迫”或惊吓,诱发了对方因紧急避让而摔倒。有吗?从视频上看,至少我看不出。我觉得,99%的网友,也看不出。因为骑行女子先是避让白色轿车,已经重心不稳。到底是先摔倒,还是先被惊吓,需要有说服力的权威判定。否则,就是“扶人被讹”。老百姓的普遍担心是:好人做不得,因为两个善良的小女孩扶了老人,就被讹上了。这种担心,并没有道理的。法律技术判断与公众道德情感之间,有很大张力。我还要说一句,从我朴素的价值观来说,摔倒女子医药费是2.67万元,却向两个扶她的小女孩索赔各种名目的费用,高达22.4万。这当然是你的权利,但这不是一种善意的举动。可以说,与女孩主动扶她的举动相比,一个天,一个地。请记住,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厘定是非,更在于为善意撑腰。绝能不让好人因为善良,而背负不当的经济重压和心理阴影。
2名初中生扶摔倒女子遭索赔22万女儿扶人遭索赔22万妈妈发声晏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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