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 1860年深秋,北京城笼罩在一片屈辱与寒意之中。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炮火刚刚停歇,清廷被迫在礼部衙门——今日天安门广场东南角那片肃穆之地——签下三份沉重的文书:《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与《中俄北京条约》。代表清政府出面签约的是恭亲王奕䜣,这位素以谨慎著称的皇室重臣,在列强兵临城下的威逼下,只能低头签署这些注定载入史册的不平等条款。 条约内容不仅确认了此前《天津条约》的全部条款,更进一步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予英国,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允许外国公使常驻北京,并对英法两国支付巨额赔款。尤为严重的是,《中俄北京条约》竟使沙俄不费一兵一卒,便攫取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四十万平方公里中国领土,其贪婪之手直插东北腹地。这些条约的签订,如同一道道枷锁,将本已风雨飘摇的大清帝国更深地拖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泥沼。国家主权被肆意践踏,经济命脉渐由外人掌控,民众苦难日深。值得补充的是,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所签《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被称作《中葡北京条约》,虽性质略有不同,却同样折射出晚清外交的被动与无奈。如今,这三份原始条约文本珍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纸页泛黄,字迹犹存,无声诉说着那段山河破碎、国运沉沦的屈辱岁月。 每一次翻阅,都是对历史警钟的敲响:弱国无外交,落后必挨打。正是这些血泪教训,促使后来无数仁人志士奋起救亡图存,为民族独立与国家富强前赴后继。而今回望1860年那个萧瑟的秋天,北京城上空的阴云虽已散去,但条约所刻下的伤痕,仍深深烙印在中华民族的记忆深处,提醒着后人勿忘国耻,自强不息。晚清条约 八国占领北京城 清朝签过条约 中英条约 1900年英军 清朝北京 大清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