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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城烟花爆竹店事故,有一点我想不明白,既然楼上是住人的,为什么要在1楼卖烟花

湖北宜城烟花爆竹店事故,有一点我想不明白,既然楼上是住人的,为什么要在1楼卖烟花,据知情人说,2楼还是棋牌室,当时楼上还有人打麻将。 2026年2月18日农历大年初二,下午两点多,宜城市郑集镇的街道上还满是过年的热闹气息,这家挂着烟花招牌的专营店一楼突然发生爆燃,火光和冲击波瞬间窜上整栋四层楼房,周边商铺的门窗都被震得粉碎,路过的群众吓得四散躲避。 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十几分钟就赶到了现场,全力扑救明火展开搜救,当天下午官方就发布通报,这场事故造成12人死亡,过火面积100余平方米,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涉事的建筑是乡镇常见的沿街自建房,一楼是烟花爆竹经营门店,二到四层都是有人活动的区域,二楼的棋牌室事发时还有不少人在打牌,根本来不及逃生。 国家明确有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和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栋建筑物内,这种下店上宅的格局,从一开始就藏着致命的安全隐患,春节期间本就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大量的易燃易爆货品堆放在人员密集的沿街楼里,等于把楼上所有人的安全都绑在了随时会炸的火药桶上。 人命大于天,任何经营行为都不能越过安全的红线,基层的安全监管不能流于形式,一次疏忽就会毁掉十几个家庭的团圆,难道血淋淋的教训,还不足以让所有人绷紧安全这根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