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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清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老吕的晨读 话说苏州有个富家子弟,三代单传的那种,偏偏犯了死罪。这家人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为啥?因为这哥们儿还没留后呢。要是立马斩了,家里的香火可就断了。 于是这家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先是花钱打点,指望能通融通融,谁知铁证如山,谁也翻不动,最后还是判了个斩立决。您可能纳闷,斩立决不是马上执行吗?对啊,所以这家人更急了。 他们想出的点子,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先是买通监狱的看守,又花大价钱买了几名乡下姑娘,轮番送到牢里去“借腹生子”。这事儿荒唐得像闹剧,但人家就是这么干了,说白了就是争取时间。 光靠这个还不够保险,他们又跑到省里的按察司衙门和巡抚衙门,层层打点,求的就是一个字——拖。一边在地方打点,一边派人跑到北京城,专门往刑部里钻。(相当于现在的最高院) 了。 要说这家人也实在,他们知道罪证板上钉钉,不敢奢望翻案,就跟人家说:“不求开脱死罪,只求延缓日子。”这话说得挺实在,就是花钱买时间。 这时候,咱们的主角登场了——刑部的书吏。(现在的书记员)收了白花花的银子,自然得办事儿。这位书吏脑子一转,想出了个绝妙的法子。 那天刑部要发两封钉封文书,里面装的都是斩决犯人的案卷。一封是发往云南的,一封是发往江苏的。 这位书吏就像个玩文字戏法的魔术师,来了个调包计——把本该发往江苏的案卷塞进了寄往云南的信封,又把云南的案卷塞进了寄往江苏的信封。神不知鬼不觉,天衣无缝。 等文书一站一站地送到了江苏,当地官员拆开一看,懵了。里面怎么是云南的案子?莫名其妙嘛。没办法,只好原路退回刑部。 刑部的官员接到退回来的文书,也是一头雾水,查来查去,发现是封错了。那怎么办?只能等着云南那封也退回来呗。云南离京城最远,这一来一回,就这么一调换,硬生生耽搁了一年多的时间。 那富家子弟到底有没有在这延长的日子里等到子嗣,故事里没说。 当了个当的,哐当吧? 老吕以后写故事,也这么干! 半截啦块的,奶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