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未签过任何文件,更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要被纳入城市更新,突然就收到了登报公示的快递,找相关部门讨说法,却被层层推诿,甚至遭到骚扰跟踪。”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老村村民曾伟琼、业主邹海英哭诉了她们长达三年半的维权困境。原本属于自己的合法房产,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纳入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公示,而背后牵扯出的,新木社区老村茂华股份合作公司、平湖街道办、龙岗区有关部门、开发企业等多方的违规操作疑云。

一、合法财产“被公示”,权利人全程被蒙在鼓里
2022 年7月28 日,曾伟琼、邹海英意外收到一份《深圳商报》内含由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于7月23 日发布的《关于平湖街道新木社区老村居住片区拟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二批)公示》。公示中明确列出曾伟琼名下的老村新区 67 号、老村二区 13 号,以及老村二区工业园集资厂房第一批公示房产,邹海英名下的二区 23 号物业,均被列为“已核实无异议”的更新对象。“连通知都没收到,更别说签字了,怎么就'被同意’了?”曾伟琼、邹海英两人愤怒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条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文件》《深龙整备(2021)99号》关于印发《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龙岗区相关部门操作规程,城市更新必须由物业权利人本人签署《物业权利人核实表》《建筑物及其产权分配确认表》等文件并按手印,经街道办严格核实后方可公示。然而,二人坚称所有签名均非本人所为,极可能系他人伪造或代签。


尤为荒谬的是,资料里的部分签名者实为外村村民,在本村并无房产,根本不具备物业权利人资格;反观那些在本村买地建房的几十户外地业主,已被纳入城市更新项目的物业权利人范围,其名字却在公证资料中踪迹全无。
二、程序全链条违规,街道办涉嫌“强制确权'
按照法定流程,城市更新需先由开发主体与股份公司告知业主逐户签字确认,再由社区汇总上报街道办;街道办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方可登报公示。但平湖街道办在未核实签名真伪、未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物业权利人房产列入“无异议'名单并公开登报,实质上完成了对其财产权利的“强制确权”这一行为不仅严重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更构成对《民法典》物权保护条款的公然漠视--公民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处分权,竟在“被代表”中悄然剥夺。
三、多部门“踢皮球”,三年半维权陷死循环
发现问题后,曾伟琼、邹海英立即向平湖街道办、新木茂华股份合作公司、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住建局等多方反映,要求撤销公示、退回可能被伪造的更新项目文件。然而,各部门上演“太极推手”:
l平湖街道土地整备中心称:“文件已退给股份公司,请找他们拿。
l街道办复函仅强调“公示信息无误”,对签名造假、程序违规等核心问题避而不谈。
l茂华股份合作公司则回应:“谁登报你找谁,我们没收到退回文件!
l深圳市龙岗公证处回应:城市更新物业权利人公证时有核实过权利人的身份,并且有录音录频但曾伟琼、邹海英从未参加该公证事宜,而且几十位在本村没有房产的外村人是如何进入到此次公证事宜中来的。
2023年1月,二人被迫在《国际商报》刊登声明澄清“未签字不知情、申请公示无效“,并将材料寄送至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城市更新中心主任及社区老村董事长等人,但所有信件石沉大海,无人回应。
2024年7月,曾伟琼、邹海英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调取签名原件,却遭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拒绝;直至11月才获光盘资料,但是发现光盘里面的内容漏洞百出。2025 年7月,我们在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后,竟频繁接到骚扰电话,住所遭社区有关人员跟踪。
四、更新项目3400 万保证金疑点重重,开发商资质存疑
媒体调查发现,该项目合作方三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并无成功旧改案例,市场普遍质疑其缺乏资金实力与开发能力。该公司支付的 3400 万元城市更新合作意向保证金已到账,但我们没有收到关于保证金公开的信息。申报主体不合格,违反城市更新项目申报规定。茂华股份合作公司无开发资质,原合作方合同过期后未重新经全体物业权利人会议同意,擅自作为申报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
2025 年11月,茂华股份公司召开村民股东会议,曾伟琼当场质问相关问题,遭负责人刻意回避。
更蹊跷的是,茂华公司与三科集团签订的合作合同早已过期,按规已无权推进项目,应该与纳入城市更新的物业权利人重新开会签订有效合同或者将保证金分发给权利人。但相关部门仍加速操作,疑似内外勾结、倒卖项目牟利。
五、集体土地乱象,村民毫不知情
此次城市更新乱象,实为新木老村长期治理失序的集中爆发。村民指出,老村二区工业园、原劳仕达厂、老村二区、金牌农庄等多块集体土地已被转卖给外地人用于建设厂房及住宅区,但作为集体资产的权利人,包括曾伟琼在内的多数村民对土地来源、转卖原因、交易价格等核心信息完全不知情,也未参与任何决策程序。集体土地分配、集体资产处置、房产分配向干部及外村村民倾斜,老村原村民、未婚无房青年的合法权益被忽视,“白菜价承包、高价转租”,“外村人分老村房”等行为,完全违背“权利平等、分配公平”的普世价值观
村民强烈质疑:“这些是我们村集体土地,凭什么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处理?
六、泣血诉求:还我公道,维护物业权利人的房产
面对三年半维权无果,曾伟琼、邹海英提出明确诉求:
立即撤销 2022年7月 23 日城市更新公示关于曾伟琼、邹海英两人的房产公示,停止项目一切后续工作;
依法鉴定签名真伪,出具“未签署”证明,退还我们更新项目所有资料原件
这场风波,早已超越个体权益之争,暴露出基层治理中权力失控、
法治缺位、监督失效的深层危机。若不彻查,不仅集体资产将继
续流失,政府公信力亦将遭受不可逆损伤。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答案不应是沉默,而应是雷霆问责
与制度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