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TV-华龙网讯(曹妤)2月12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提升城市隧道工程安全韧性水平,守护城市运行安全,近日,《关于加强城市隧道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通知》(渝建规〔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从项目建设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责任落实与监督管理四大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对全市城市隧道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项目建设活动管理上,《通知》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工程质量安全摆在同等重要位置,要求建设单位树立水环境保护意识,按“环境选线、地质选线”双重原则科学选线,尽可能避开岩溶发育区、采空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确定无法避开的需采取可靠工程防护措施。
同时,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分阶段勘察要求,不得擅自合并或减少勘察阶段,穿越岩溶发育或生态敏感区域的隧道,需在初步勘察阶段同步开展水文地质专项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专项设计,且相关水环境保护、修复等费用纳入工程总投资。此外,还要求积极推动BIM技术应用和物联设备建设,提升工程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工程勘察管理方面,《通知》设置了严格的资质和人员门槛,明确城市隧道工程勘察任务需由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拥有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接;勘察项目负责人、审核人需为具有15年及以上城市隧道工程勘察经历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勘察单位需科学编制勘察纲要,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并提出保护建议,且勘察纲要、勘察报告需经勘察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用于后续设计,同时要做好施工现场配合,为动态设计提供专业建议。
在工程设计管理上,新规同样明确了资质要求,设计任务需由具备市政行业甲级或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项目负责人、审核人需为具有15年及以上城市隧道工程设计经历,且承担过2个及以上穿越岩溶区域城市隧道项目设计的正高级工程师。
设计单位需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地下水环境保护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细化技术参数和施工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超前地质预报等结果开展动态设计,及时优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为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通知》强调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明确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要求其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得违法发包、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降低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单位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健全质量内审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需选派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开展审查工作,对审查质量负责。同时,市、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勘察设计质量源头管控,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城市隧道工程质量安全。
此次《通知》的发布,为重庆市城市隧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划定了“硬标准”、明确了“硬要求”,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隧道工程建设各环节行为,推动城市隧道工程建设向更安全、更绿色、更智能的方向发展,为重庆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