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54岁男子上山祭祖,结束后给家里人打电话让来接自己,家人到了后给他打电话打不通,上山寻找发现男子被非法捕猎电网击中,人已经没了!那个电网,电压竟然高达上万伏!
据长江云新闻、红星新闻等报道,56岁的王某家住巫山县抱龙镇桃花村,他上有父母下有妻儿,是家里的顶梁柱。
2月6日,快年底了,王某上山去祭祖。
王某家的祖坟在大山里面,距离非常远,上一次坟来回要好几个小时。王某去的时候坐的班车,祭完祖回家时,王某走小路下山。
傍晚5点20分左右,王某给家里人发信息,让他们去山下接自己。
过了一会,王某的家属到了山下,却迟迟没有看到王某下山,给他打电话,也一直没人接。家属等了一会,越等心里越不安。
当地山上没有猛兽,家属猜测王某可能发生了不测,但也仅仅只是猜他是不是下山的时候脚滑摔坏了腿,于是就到山上去找他。
可让家属没想到是,王某并没有摔跤,而是被偷猎者“捕获”了!
王某并不难找,家属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路边躺着,但是人已经毫无生命迹象了。
王某确实是发生了意外,但是这个意外却是人为造成的。
原来,随着生态的恢复,当地出现了很多类似于野猪这样的野生动物,有人就偷偷在山上架设高压电网捕猎。
王某不知情,在小路上行走时,不慎碰到了电网,当时就被电倒了。
家属找到王某时,他裤子的膝盖处被烧了一个大洞,皮肤青紫。
家属在旁边找到了一块塑料布,塑料布下面放着一个装有高压电瓶的蓝色盒子,经检测电瓶电压高达上万伏。
令人心惊的是,高压电网就架设在一米宽的小路上,布置的非常隐蔽,旁边也没有个提醒标志。
王某的家属立即报了警,又叫了村里人过来帮忙。
第二天,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
据了解,黄某40岁,此前曾有过犯罪前科。
黄某被抓后,家属找到王某家里,提出赔偿王某家里5万元丧葬费,可事后却再也没有了动静。
目前,黄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黄某非法捕猎,致使王某意外离世,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会受到什么处罚?
1、黄某构成非法狩猎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黄某为了捕猎野生动物,在山上私自架设上万伏高压电网。私自架设电网狩猎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属于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
2、黄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山上私自架设高压电网,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可能会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黄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对这一情况理应知晓,却没有设置任何提醒标志,最终导致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碰到电网离世。
黄某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其行为与王某的离世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过失致人死 亡罪。
在司法实践中,黄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非法狩猎罪和过失致人死 亡罪。对于这种情况,通常会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过失致人死 亡罪的法定刑相对较重,所以一般会以过失致人死 亡罪来追究黄某的刑事责任。
同时,黄某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王某家属有权要求黄某赔偿因王某离世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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