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7岁,脑癌晚期。 他妈,尿毒症晚期。 他跟家里人说,我要救妈妈。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事儿的时候,脑子嗡的一下。 老天爷有时候写剧本,真是不给人留活路。一个家,怎么能同时往两个人身上砸这种绝症? 最拧巴的是什么? 是那个当妈的,死活不同意。 废话,天底下哪个妈能同意啊?从自己身上剜块肉给孩子,眼睛都不带眨一下。但要从快要离开的孩子身上,拿一个零件给自己“续命”……这比杀了她还难受。 这根本就不是一道选择题。 可那个7岁的孩子,他懂什么呢? 他可能不太懂死亡是什么,但他一定懂妈妈有多疼,懂“救”这个字的分量。 他只是用自己最天真、最直接的方式,想让妈妈别再那么难受了。 “我是妈妈的男子汉,我死后让妈妈替我活着。” 这句话,像一颗子弹。 后来,他真的走了。他身体里的一部分,留在了妈妈的身体里,让她活了下来。 你说,她以后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得是什么感觉? 是庆幸,是思念,还是……一种永远无法还清的,沉甸甸的爱。 有时候我觉得,生命这东西,根本没有什么伟大的道理。 它就是一种本能。 一种疼到骨头里,也要把你死死托住的本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