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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召开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获高票通过

2026年2月6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81,证券简称:奋达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在公司总部顺利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修订及的议案》,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2月6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奋先生担任主持人。会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出席情况

据公告披露,本次股东会共有1,429名股东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5,574,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842%。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6名,代表股份299,588,450股,占总股本16.6934%;

网络投票股东1,423名,代表股份15,986,158股,占总股本0.8908%。

值得关注的是,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达1,4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70,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9%,体现了中小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态度。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类型

同意股份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份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份数(股)

弃权比例

全体股东

296,235,817

93.8719%

4,332,006

1.3727%

15,006,785

4.7554%

中小投资者

13,911,674

74.1147%

4,332,006

23.0788%

526,785

2.8065%

从表决结果看,该议案获得了压倒性多数支持,全体股东同意比例达93.87%,充分体现了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举措的认可。

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彭素球、郭芷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本次《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为公司未来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市场将持续关注奋达科技在治理优化后的经营表现及战略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