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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它这么近,你是真不怕出事吗?”西藏野外,一名女子下车靠近藏马熊,同车男子在车

“离它这么近,你是真不怕出事吗?”西藏野外,一名女子下车靠近藏马熊,同车男子在车内低声反复劝阻,“别跑,慢慢回来”,语气紧绷、动作克制。幸运的是,熊没有攻击,人也全身而退。但这份“幸运”,在法律视角下,其实并不轻松。 当日上午,两人行车途中,女子率先注意到前方土坡下方有异常动静。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团棕黑色物体正在地面缓慢移动。女子发出疑问后,男子起初判断为家畜,车辆随之继续前行。随着距离拉近,该动物的体型逐渐清晰,其肩背隆起、四肢粗壮、皮毛浓密,显然并非普通牛羊。 男子在确认该动物为藏马熊后,表现出明显紧张情绪。他的第一反应是试图后撤车辆,避免接近。但女子此时却显得情绪兴奋。她在车内表达了“第一次这么近看到藏马熊”的想法,并迅速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 从视频音频可以判断,男子曾试图拉住女子,劝阻其不要下车,语气急促却刻意压低声音。他多次提醒“危险”“别靠近”,并反复强调不要奔跑。然而,女子并未采纳劝告,而是认为藏马熊正在觅食,不会注意到人类活动,径直下车并缓慢向前靠近。 此时,两人之间的态度分歧构成了明显的风险冲突。一方基于基本野外常识试图规避危险,另一方则因好奇心而忽视潜在风险。女子在距离藏马熊不足一米的位置停留,甚至多次回头观察熊的动作。男子始终未下车,只能通过车窗低声提醒,手部动作紧张,始终未敢发出较大声响。 所幸的是,藏马熊在整个过程中未表现出明显攻击性。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地面觅食,对女子的靠近并未作出反应。随后,女子在男子反复提醒下,缓慢退回车辆,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 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质疑女子缺乏基本安全常识,认为其行为已明显突破野外安全底线;也有网友指出,同行男子在极端紧急情况下仍保持冷静,避免刺激野生动物,处理方式相对理性。另有声音从法律角度提出疑问:若当时发生伤亡,责任应如何认定,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从法律层面看,该事件虽未造成实质性损害,但其中涉及的行为风险与法律后果,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保护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杀害、干扰其正常活动。虽法律条文中“干扰”并未限定必须造成直接伤害,但从立法目的来看,擅自接近大型野生动物、改变其行为路径,均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干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应当对自身行为承担相应后果。在明知存在高度危险的情况下仍主动接近危险源,一旦造成自身损害,可能构成自甘风险。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因自身重大过失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相关赔偿请求可能不被支持。 进一步分析,如果该行为引发野生动物攻击,造成人员伤亡,除民事责任外,还可能引出行政管理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地方性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进入野生动物频繁活动区域未遵守安全警示、擅自下车接近猛兽,可能被认定为扰乱公共安全秩序,相关部门有权依法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同行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并非完全无关。若双方为结伴出行,且其中一方明知危险仍执意为之,另一方虽已尽到提醒义务,但若存在明显组织、诱导行为,在极端情况下亦可能被卷入责任认定。这也是近年来户外事故中,法院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即是否存在共同危险行为及注意义务履行情况。 类似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并非个案。近年来,多起游客在野外、自然保护区擅自接近野生动物导致伤亡的案件中,法院普遍强调“风险自负”原则,同时也指出,公众对自然环境应保持敬畏态度,不能以个人兴趣凌驾于公共安全与生态保护之上。 回到该事件本身,女子最终平安无事,很大程度上源于藏马熊当时未受刺激。但从客观结果反推行为合理性,并不符合法律评价逻辑。法律评价行为,关注的是当时是否存在明显风险、是否违反一般注意义务,而非仅以结果是否发生损害为唯一标准。 该事件的传播,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本身也反映出部分公众在户外活动中对法律风险与安全边界认知不足的问题。随着自驾游、深度游逐渐流行,越来越多普通游客进入非景区、非管理区域,而相关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并未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