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脑害人!”安徽,一母亲花403万买了2套房,均登记在女儿名下,谁知,女儿竟瞒着母亲,偷偷将房子卖了,并拿出282.4万元无偿赠与男友,不料,2人没多久就分手了,母亲知道真相后果断起诉对方,并要求对方返还那282.4万元钱,法院判了! 最近安徽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在网上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一位母亲倾尽半生积蓄给女儿置办房产,本是为了给女儿的未来添一份保障。 却没想到女儿会瞒着自己处置房产,还将大额卖房款无偿赠与男友,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境地。 安徽的李阿姨花了403万元,给女儿赵莹(化名)买两套房产,两套房子全都登记在了女儿的名下。 在转账支付购房款的当天,李阿姨让女儿给自己出具了两张欠条,白纸黑字写清楚了这 403 万元是女儿向自己借款用于购房,女儿当时没多想就签了字。 在她看来,母女之间谈钱太见外,这两张欠条不过是让母亲安心的形式而已,却没想到这几张纸会成为日后挽回损失的关键依据。 2022 年中旬,赵莹经人介绍认识了曹军(化名),两人迅速坠入爱河,陷入热恋的赵莹满心满眼都是男友,对母亲的关心也渐渐变得敷衍。 曹军平日里总在赵莹面前抱怨,说自己在合肥打拼多年,工资除去日常开销根本攒不下多少,眼看年纪越来越大,连买房的首付都凑不齐,连个安稳的家都没有。 说者有意听者更有心,赵莹看着母亲给自己买的两套房子,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她觉得卖掉一套房帮男友凑齐房款,两人就能早点谈婚论嫁,这份付出肯定能让彼此的感情更牢固。 于是在 2023 年上半年,赵莹完全没和母亲沟通,私下联系了房产中介,把经开区那套 305 万购入的房子挂了出去,没多久就收到了房款。 拿到钱的赵莹丝毫没有犹豫,转头就通过银行转账,分三次给曹军转去了 282.4 万元,自己只留了二十多万用于日常开销。 为了让这份赠与显得 “名正言顺”,2023 年 9 月,赵莹还和曹军专门签订了一份书面的《无偿赠与协议》,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赵莹自愿将 282.4 万元无偿赠与曹军,该款项专门用于曹军购置个人房产。 曹军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后,拿着这笔钱在 2023 年 12 月,直接在合肥瑶海区全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将房屋产权单独登记在自己名下,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过问这笔钱的来源,也从未和李阿姨有过任何沟通。 而这边的李阿姨对此事一无所知,依旧过着省吃俭用的日子,每天买菜挑便宜的买,衣服穿了好几年都舍不得换。 想着女儿名下有两套房产,往后的生活有了着落,自己的晚年也能踏实度过,却不知道自己的半生心血,早已被女儿当成了讨好男友的筹码。 变故发生在 2023 年 9 月底,赵莹和曹军因为生活琐事和三观不合,吵得不可开交,最终彻底分手。 情绪崩溃的赵莹哭着回了家,在李阿姨的反复追问下,才支支吾吾把偷偷卖房、无偿赠与男友 282.4 万元的事情和盘托出。 听到这个消息,李阿姨当时就气得浑身发抖,眼前一黑差点栽倒在地,缓过神来后,心疼、愤怒、失望种种情绪涌上心头,那可是她从牙缝里抠出来的养老钱啊! 冷静下来后,李阿姨第一时间联系曹军,希望对方能念及情分,把这笔钱返还回来,可曹军要么避而不见。 要么就拿出那份《无偿赠与协议》,理直气壮地表示,钱是赵莹自愿赠与的,有书面协议为证,自己没有任何返还的义务。 后来李阿姨找了居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曹军始终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无奈之下李阿姨拿着女儿当初出具的两张欠条,一纸诉状将曹军告上了法庭。 诉求非常明确:依法撤销赵莹与曹军签订的《无偿赠与协议》,判令曹军全额返还 282.4 万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件细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最终判决撤销赵莹与曹军签订的《无偿赠与协议》,判令曹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李阿姨返还 282.4 万元。 这起案件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针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子女却擅自处置房产并将款项无偿赠与他人的情况,父母可基于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家庭的大额财产往来中,书面凭证的重要性也在这起案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清晰的约定和凭证,才能在纠纷发生时,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依据。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广州日报2026-02-02——《母亲借款给女儿买房,女儿卖房后将282.4万元赠与男友,还签订《赠与协议》,法院:母亲为女儿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