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会见室,他反复向上诉法官解释同一个细节:那张以他名义开的卡,他从未碰过,密码都不知道。 中专毕业后,他和前同事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他离职了,但分公司法人的身份一直没去变更。公司继续用他的名义开卡走账。 我要是他,可能也觉得就是帮熟人挂个名,没啥大不了。 有案例显示,员工离职后未变更登记,公司用其身份从事非法经营,法院最终认定该员工为“直接责任人员”。在另一起案子里,当事人多次微信要求变更,都被“正在走流程”给拖住了。 法官说,“挂名”行为本身,常被推定为对风险的放任。 十年刑期判下来时,钱没进过他口袋,最后一年他连提成都没要。退赔的压力全砸在了家里。他妻子为了筹钱,不得不紧急卖掉唯一的房子。中介把价压得很低:“急用钱的房子卖不上价。” 几个老同学凑了一笔钱,但距离那个数字,差得太远了。 一个名字从友情的凭证变成无法辩驳的罪证,只需要几次疏忽的签字和无数次的“再等等”。那张他不知道密码的银行卡,最终锁死了他十年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