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代价太大了!湖北恩施,男子和女友恋爱3年,提出分手后,又恳求女子复合,女子不愿意,男子闯入女子办公室,泼洒汽油将女子烧成重伤。事发后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11年,二审时男子却称自己没有杀人意图,是犯罪中止,有主动对女方施救。网友: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这种偏激的人,真的太可怕了。 2020年6月,小陈和大自己一岁的覃某确定了恋爱关系,刚开始,她觉得覃某性格老实,虽不善言辞,可两人却有着共同的话题,惺惺相惜。 覃某父母离异,他和弟弟跟着父亲生活,弟弟患病,家庭负担重,覃某学会开挖掘机后,一直在工地打工。 父母知道小陈恋爱后,担心女儿跟着覃某会吃苦,劝她分手,可小陈认定了覃某,觉得他没有不好的嗜好、工作认真,还愿意当上门女婿,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 两人交往3年,还见过双方父母,但是两人的感情并非一直甜蜜,而是分分合合,两人一旦发生争执,覃某总爱说些难听的话,甚至动过手,可即使这样,小陈还是死心塌地的跟着对方。 2023年7月,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覃某再次提出分手,小陈身心俱疲,觉得对方根本不珍惜这段感情,想分手就分手,想复合就复合,这一次,她想彻底结束这段恋情。 之后覃某又求复合,还发极端照片威胁小陈,说要烧床单、跳河,小陈心意已决,说两人可以做朋友,并劝覃某好好生活。 覃某哪肯罢休,2023年10月18日,他跑到小陈上班的地方纠缠,小陈报警后,他答应不再纠缠。 不料,第二天他竟带着水果刀和汽油,闯进办公室,对小陈泼汽油,还放下狠话:“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说完就点燃汽油,小陈瞬间被大火吞噬,着火后,覃某还往小陈逃跑方向泼汽油,看到小陈倒地哭喊才心软,脱下卫衣灭火,又打湿继续扑救。 火灭后,小陈昏迷,覃某抱着小陈出办公室,让小陈同事联系救护车,同事报警,送医途中覃某被警方带走。 这场大火让小陈全身70%重度烧伤,左手手指全截肢,命运彻底改变。 她昏迷1个多月,4个多月躺着不能动弹,做了12次植皮手术,花了上百万元医药费,后续还得手术除疤,现在她生活不能自理,吃饭都得有人喂。 一审法院认为覃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是犯罪未遂,事后施救、有自首情节,还支付了59300余元医药费,对他从轻处罚。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审法院判决覃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小陈认为这个判罚太轻,提起了抗诉,公诉机关也认为判决有误,提起抗诉。 二审时,覃某坚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意图,不是犯罪未遂,而是中止,他在行凶过程中中止,对小陈予以施救,他认为自己是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罪的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2026年2月6日,该案再次开庭,但暂未当庭宣判。 对于覃某到底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暂未有定论。 小陈认为自己没有骗覃某钱和感情,实在想不通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她只希望此事能够尽快有个结果,自己能够好好生活。 小陈和覃某恋爱交往,覃某提出分手后,小陈认为覃某不好好珍惜这段感情,希望两人好聚好散,并劝对方好好生活。 可覃某没有反思两人分手的原因,反复纠缠小陈,甚至以极端的方式报复,他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还构成了违法犯罪,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有人说:可以不爱,但请别伤害,这种人太偏激,太可怕了,好好的一个姑娘,就这样被对方毁了,实在让人惋惜。 也有人认为应该对覃某从重处罚,这种泼汽油,烧伤他人的行为,实在太恶劣了,应当严惩。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