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身高一米四,本来就长得矮,心里悲伤,大嫂却嘲讽他是个矮子,这让他接受不了。可没想到大嫂却说:他本身就是这样的形状,他还骂我,说我的儿子都是他的,还喊别人来看说像不像。说起两家争吵的源头,更是让人哭笑不得。 彭先生在家中排行老二,上面有个大哥,本来他跟大哥大嫂一家相处愉快,可自从他结婚后,这一切都变了。 彭先生说他身材矮小,只有一米四,作为一个男人,这本来就让他有些自卑、敏感,可大嫂却经常拿身高来嘲讽他,有事没事就骂他“小矮子”,这无疑是在他的伤口上撒盐,让他心里痛苦不已。 大嫂却说,弟弟本来就只有那么高,自己不过是在陈述事实,并非故意辱骂。 她还指责彭先生恶语相向,竟然说自己儿子是他的,还在外人面前,问别人孩子像不像他,这让她觉得弟弟简直不可理喻,哪有兄弟这样污蔑大嫂的。 彭先生回忆起从前,说原来和大哥大嫂一家关系很好,可自从自己找了老婆后,大嫂的态度就变了,她似乎见不得自己好,巴不得自己结不了婚,这样自己的钱财和粮食就都能归她家所有了。 大嫂骂自己矮子,恶心他,那他也要回击过去。 大嫂却反驳道,弟弟的钱从未给过他们一分,1993年婆婆去世后,弟弟那时没结婚,生活上没人照顾,是她主动提出让弟弟跟着自己一家生活,有饭一起吃。 1997年左右,他们夫妻外出打工,弟弟在家里帮忙照顾孩子,他们打工挣的钱都寄给了弟弟,可弟弟结婚后就变了,他们5年里给弟弟寄了3、4万元,可弟弟却私吞了他们的钱。 彭先生则解释,自己照顾侄子侄女多年,侄子侄女的学费、生活费都是从这里面出的,大嫂寄回来多少,花了多少,双方都是对了账的,后来自己还交还了1万多,2万给大嫂。 这些往事双方都是翻篇了的,现在两家的矛盾是因为一些砖头起的。 大哥大嫂修完房子后,还剩下了一些砖头,彭先生修房子,还差了一点砖,他打电话问了侄儿,这些砖头多少钱一块,能不能卖给他一些? 侄儿跟他说不用钱,叔叔要用,直接拿走就行了。 彭先生就去大嫂家拿砖头,没想到大嫂却指责他强行来要砖头,一分钱都不想给,她坚决反对,说砖头是自己的,儿子在城里住着,又不知道自己要用,做不了住的。 双方为此大吵了一架,才有了之前的那些事情。 个人购买用于修建房屋的砖头,属于私人财产。 砖头确实属于大嫂一家的,大嫂有处置权,如果她不愿意给,彭先生强行索要确实不妥。 但是兄弟之间本应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大嫂若能念及过往的情分,在有余力的情况下给彭先生一些砖头也是可以的。 经过调解,彭先生和大嫂都意识到亲情的重要性,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兄弟还是兄弟,以后双方和气一些,好好相处。 有人说弟弟帮着大哥大嫂把侄儿侄女养大,大哥大嫂无论如何都应该顾念往日的情分,对弟弟好一些,不要说伤害人心的话语,弟弟帮大哥大嫂带了这么多年的娃,大嫂连一点砖头都不愿意给,确实让人唏嘘。 但是也有人说既然大嫂不愿意,彭先生不要就是了,双方也没必要吵架。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人之间本应该相互关爱,相互帮助,兄弟还是兄弟,兄友弟恭,家和万事兴。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