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领到退休证才两天,一副手铐却先戴上了。 北京的张大爷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规划的退休田园生活,竟会以这种方式开始。退休第二天,他在家附近的小树林里,用简易笼子捉了两只叫声清脆悦耳、羽毛带着漂亮红斑的小鸟——他童年记忆里的“红脖儿”。 这份重温旧梦的喜悦没持续多久,警察就上了门。他因涉嫌 “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被刑事拘留。听到这个罪名,张大爷彻底懵了,老泪纵横:“我就是喜欢听它叫,养着玩,又不吃、不卖,咋就犯法了?我真不知道这鸟现在不能碰啊!” 他捉的鸟叫“红点颏”,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在许多老北京人的童年记忆里,养鸟听叫是再平常不过的乐趣。但对张大爷这一代人来说,他们可能不知道,时代已经变了。随着生态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法律体系的完善,许多过去的常见行为,如今已划入了法律禁区。 法律上有句严肃的话:“不知法者,不免责。” 这意味着,对法律的无知通常不能成为免除处罚的理由。根据我国《刑法》,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情节轻微的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法律的红线立在那里,不会因为当事人“不知道”而消失。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巨大争议。很多网友觉得大爷冤枉:“纯粹是怀旧,又不是为了赚钱,教育一下放了吧!” 但也有很多声音认为,保护濒危物种刻不容缓,“如果今天因为不知情就放过,明天就有人假装不知道去破坏生态”。 张大爷的遭遇,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两个时代的碰撞:一边是刻在骨子里的传统生活记忆,另一边是日益完善的现代法律与生态保护观念。它向我们抛出了一个沉重的问题:当“老传统”遇上“新法律”,我们该如何避免这样的悲剧? 真正的答案或许在于,普法宣传需要更细致、更提前。社会在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乐”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告诉他们,哪些“乐子”的边界已经改变。社区、公园是否可以多做一些常见保护动植物的科普?子女是否可以多给父母提个醒?让法律成为事前指引的路标,而非事后惩罚的铡刀。 对于真正爱鸟的人们来说,观鸟、拍鸟、成为保护志愿者,都是更值得提倡的、与时代同行的新方式。毕竟,真正的喜爱,是让鸟儿在天空自由地鸣叫,而不是在笼中为我们独唱。 这件事,您怎么看?是法不容情,还是情有可原?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司法实践进行解读,旨在提供普法信息,促进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