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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上餐桌前,它还救过一名老人!”四川成都,一搜救犬出去上个厕所的功夫,被人偷走

“送上餐桌前,它还救过一名老人!”四川成都,一搜救犬出去上个厕所的功夫,被人偷走杀害卖了,救援队队长得知后心痛不已,这狗参加过多次救援,是他们“无声的队友”,原本年后打算继续送它去训练,为的就是让它救出更多的人,如今却惨遭杀害,这让全队都陷入悲痛之中。 肖先生是当地一支民间救援队的队长。这两天发生的一件事,让他和其他队员们心情十分沉重。 他们队的搜救犬“黑崽”没了,被人偷走杀了…最后还连皮带肉都给卖了。 这不是一只普通的狗,而是救援队里唯一的一只搜救犬,是大伙儿们的“无言战友”。 事情得倒回到2月2号。那天,肖先生带着几个队员外出办事,基地里只留了人值班。 队里的宝贝疙瘩,也就是11个月大的马里努阿犬“黑崽”,像往常一样被留守队员放出笼子去上厕所。 基地在野外,四周空旷,队员想着就在眼皮底下,应该出不了啥岔子,而且黑崽一直是这样被放出去解决大小便的。 可就是这一眨眼的功夫,意外发生了。 队员在屋里喊了两声“黑崽”,却没听到那熟悉的汪汪声回应。再出门一看,院子里空空荡荡,连个狗影子都没有了。 留守队员觉得非常不对劲。黑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绝不会乱跑,怎么会突然不见了? 事发后,大家在附近焦急寻找,喊破了喉咙,并调了监控,但黑崽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肖先生接到电话时,正在外面忙,得知消息后,他立马意识到事情不简单。 他太了解黑崽了,这狗虽然才11个月大,但特别机灵,绝不会无缘无故跑远,除非是被人强行抓走了。 报警,必须报警!肖先生赶紧联系了当地派出所。 等待警方消息的那两天,是肖先生这辈子最难熬的48小时。 他和队员们吃不下睡不着,手机一响就心惊肉跳,生怕听到的是坏消息,又盼着能有奇迹发生。 队员们聚在基地里,看着黑崽平时趴的那个角落,还有它没吃完的狗粮,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一位老队员红着眼圈说:它太懂事了,真的太懂事了。平时训练再苦再累,它从来不叫一声苦。上次去山上找失踪的老人,它在荆棘丛里钻了一整夜,爪子都磨破了也没停下。 在队员们心里,黑崽不止是一只狗,更是过命的兄弟。这只狗是大家伙儿你一百我五十众筹买回来的,为了让它成才,还花大价钱送去专业机构训练。 原本计划过完年就送它去复训,指望着它以后能在更多救援现场立功,能从废墟下多刨出几条人命。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2月4号,派出所传来的消息彻底击碎了大家的幻想。 黑崽确实是被别人抓走的,那个人已经抓到了,但狗没了。 根据警方通报,偷狗贼趁基地没人注意,用毒镖或者绳索把黑崽弄走后,直接拉到偏僻地方杀害,随后当作肉狗卖给了收狗的贩子。 听到“杀害售卖”这四个字,肖先生心痛不已。 它是一条生命啊!它救过人的!那些偷狗的人良心何在? 现在的民间救援队,日子本来就过得紧巴。装备要自己买,油费要自己掏,训练犬更是一笔巨款。 黑崽不仅是资产,更是全队人的精神支柱。每次出任务,看到黑崽在搜救,大家心里就有底。 如今支柱没了,那种空虚感让人窒息。 好在,警方动作够快,偷狗的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归案。民警告诉跟进这件事的记者,案子正在办,人肯定跑不了。 虽然人抓到了,但黑崽再也回不来了。 肖先生说,他现在不想别的,就希望法律能严惩那个偷狗的人,不仅是为了给黑崽讨回公道,更是为了给所有奋斗在一线的救援犬一个交代。 这几天,救援基地里少了往日那抹熟悉的小身影。队员们每次经过训练场,都会下意识地看向那个角落,仿佛还能看到那只黑色的身影在奔跑。 但大家心里都清楚,黑崽走了,走得很惨。 这起偷杀搜救犬的案子,不仅仅是一起治安案件,更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那些为了口腹之欲或者蝇头小利就残害生命的人脸上。 狗狗不会说话,但它们在灾难现场流的血、救下的人,不比那些冲在前线的英雄少一分一毫。 愿黑崽在汪星没有痛苦,也希望人间少一些这样的罪恶。 对于肖先生和他的队友们来说,伤痛需要时间抚平,但他们的救援路还得继续走下去,只是下一只黑崽,不知道还要等多久,又要承担多少风险才能平安长大。 那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件事?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黑崽虽为犬只,但属于有特殊价值的财产。 它是众筹购买并经过专业搜救训练的工作犬,其价值包含购买成本、高昂的专业训练费以及未来的工作预期收益。 因此,财产损失应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即评估其实际投入成本与折旧后的价值,而非仅仅是被宰杀后的肉价。 其次,搜救犬对救援队而言具有深厚的情感寄托和人身意义。 肖先生的救援队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除了主张物质损失,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弥补队员们失去“战友”的心理创伤。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