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广东,一女子意外得知自己患了卵巢癌,便果断与丈夫离了婚,随后分给丈夫1000多万,1个月后女子病情恶化,临终前,她立下遗嘱,将手里经营状态良好的一家公司遗赠给一位朋友,同时又将自己3000多万的财产给2个女儿继承,并指定朋友是2个女儿的监护人,还给了娘家弟弟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子,却未给母亲任何财产。前夫觉得此事蹊跷,便将女子及其朋友告到法庭,想要拿回一切,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蒋女士和张先生是再婚家庭,婚后一起生活多年,两个女儿是蒋女士和前夫所生。 张先生一直对这两个孩子视如己出,平日里也算尽心尽力。 蒋女士是做生意的,在深圳经营着三家公司,业务做得有声有色,事业和家庭看起来都处在稳定状态。 到了2023年年初,蒋女士开始出现异常的身体状况。 她以为是因为工作劳累引起的,就没有太放在心上。 直到一次在洗手间意外发现出血,伴随着身体食欲不振,才去了医院。 医生的一句话直接改变她的一切。 卵巢癌,而且是晚期。 这个打击来得太快,她回到家还没怎么回过神来。 但她比很多人更清醒,她知道如果继续维持婚姻,等她去世后,自己的名下财产和公司股权极有可能落入张先生手中。 就算立了遗嘱,一旦执行不利,未来也还有不少法律风险。 她也清楚,如果张先生再婚生子,自己的两个女儿很可能得不到多少保障。 她不敢冒这个险。 于是她主动找张先生提出了离婚,把三套深圳房产和一套位于惠州的房子,还有230万元现金,全部一并交给张先生。 这一步,她走得非常果断。 没有拖泥带水,还签署了具体的离婚协议。 协议中明确写着,两个孩子由她继续抚养,张先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蒋女士那时候已经知道,她的时间不多了。 她把原先的公司管理团队逐一梳理,还把未来的安排暗中筹备好。 她找来认识十五年的朋友王先生和卢女士夫妻,当着两个女儿的面,立下了遗嘱。 遗嘱由公证机构见证并存档,整个过程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 遗嘱中写明,三家公司股权由王先生接手,公司经营由王先生负责管理。 另外那3000多万元的存款和固定资产归属于两个未成年女儿所有,由王先生暂时托管,等她们成年之后分期交付。 王先生成为两个女儿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卢女士是遗产执行人。 同时,蒋女士给了娘家的弟弟一套150万元价值的房子。 唯独对自己的母亲,在遗嘱中没有留下任何安排。 2023年3月底,蒋女士因病过世。 王先生随即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和监护人手续,继续打理生意,照顾蒋女士的两个女儿。 原本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但张先生这时站出来,提出异议。 他带着材料起诉王先生夫妇,声称遗嘱无效,怀疑蒋女士临终时神志不清,甚至暗示遗嘱是在王先生等人的胁迫下完成的。 他还提出,一个非亲非故的外人,怎么能拥有孩子的监护权,公司又凭什么由他来接手。 张先生自称,这些年他虽不是孩子亲爹,但确实倾注了很多感情,而公司发展也有他的参与。 他要求重新分配蒋女士的遗产,包括三家公司股权以及那3000万元的资产,并把两个女儿的监护权归还给自己。 法庭调取了涉及蒋女士立遗嘱前后的医疗报告,医生出具的证明显示,蒋女士在立遗嘱时精神状态良好,无任何神志不清的证据。 遗嘱形式符合《民法典》相关程序,且系蒋女士真实意愿。 法院认定,蒋女士与张先生已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张先生无权再以配偶身份主张继承。 蒋女士对其全部遗产有完全的决定权,监护权安排也无不当之处。 王先生和卢女士接手公司与监护责任,是法律允许的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或道德问题。 一审判决驳回张先生全部诉讼请求,王先生继续履行遗嘱安排至今。 这一场围绕病人遗愿与巨额遗产的争夺告一段落。 有人替张先生鸣不平,也有人感叹蒋女士的清醒与果断。 这不是一场财产分割那么简单,而是一位母亲在死亡面前,为自己最牵挂的两个孩子做出的最大努力。 与其说她是在托孤,不如说她在用最后一丝力气把孩子从婚姻和家庭的裂缝中解救出来。 这份遗嘱不是简单的分配财富,而是一种断裂,也是一种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