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桂林遇到过一次仙人跳。 外企团建,部门组织的,郑州这边几个人都去了。 住的酒店比较普通,有些破旧,晚上聚餐完毕,大家各回各屋,毕竟在阳朔玩了一整天,大家都累了。 我一个人不甘寂寞,偷偷溜了出去。 叫了一辆出租车去了市区,转了一圈,也没找到凑热闹的地方。 最后又打了一辆车,让司机把我送到附近热闹的地方。 结果他把我送到了一个冷冷清清的街口,一个小歌厅的门口,我没得选,只能先走进去。 吧台很小,没什么人,但我已经懒得出门再重新找了。 包房里很幽暗,进来一个陪唱的,长相普通,看脸是典型的广西女孩,颧骨低,嘴巴凸,又白又瘦,说话软软糯糯,总喊我老公。 然后要点一杯什么酒。 我说你点呗。 服务生进来,让我先付小费,100块,我给了,服务生自己也要了100。 女孩开始喝酒,是一种红色的酒,味道是甜的,劣质鸡尾酒。 我自己唱了一个小时,一杯酒就喝一小口,女孩已经一杯接一杯,喝了十几杯,她还点了些吃的。 看她还要继续喝酒,我觉得有点不对,问了一下价格,30一杯! 我说不唱了,站起身喊结账。 服务生说:1800! 我对费用提出异议,让服务生叫老板。 一个中年男子,寸头,光着膀子,有纹身,阴沉着脸进来。 他说怎么回事? 我对他喊道:你们怎么回事?为什么小姐不经我同意,自己乱点酒水和吃的? 我还没喊完,外面就进来两个马仔,马仔一进门,冲上来就想揍我。 我马上认怂了,说:等一下! 然后,我把身上的夹克前襟撩开,露出我的肚子! 我指了指腰带扣! 我那天正好系着一条警用皮带,是我父亲发的。 中年男子没有凑过来,他问了一句:什么东西? 我说:警察,来出差的。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说:自己人! 然后他说:800块。 我付了800块。 然后,我很沉着地离开了那个冷冷清清的歌厅,坐上了门口一辆三轮,离开了那条冷冷清清的街。 一天的好心情,一点也不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