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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新疆,男子和妻子离婚,两人对房子、车子的分配没有争议,但是女子说丈

“太离谱了!”新疆,男子和妻子离婚,两人对房子、车子的分配没有争议,但是女子说丈夫名下有1个尾号6666和一个尾号7777的手机号码,6666给丈夫,7777应该留给自己,可男子说什么都不愿意,双方闹上法庭,结局让人意想不到。 男子王某和女子李某,在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相互扶持,一起打拼,不仅买了房、买了车,还共同经营着一个小生意,日子过得也算安稳,婚后两人还育有一个女儿。 可再好的感情,也经不住岁月里的琐碎消耗,相处几年后,两人因为日常琐事频繁争吵,感情慢慢出现了裂痕,曾经的温情渐渐褪去,矛盾越积越多,到了2022年,两人实在无法继续相处,便决定分居,各自冷静一段时间。 分居两年后,两人都觉得这段婚姻再无挽回的可能,2024年8月22日,王某率先向塔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两人经过协商,对房子、车子的分配很快就达成了共识,房子归抚养女儿的李某所有,车子归王某,其他共同财产也一一分割清楚,本以为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好聚好散,可争执却在此时突然出现。 争执的焦点,不是什么贵重物品,而是王某名下的两个手机靓号——一个尾号6666,一个尾号7777。李某提出,这两个靓号都是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当时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6万元选号费才拿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共同分割。 她主动提出,尾号6666的靓号留给王某,自己只要尾号7777的那个就好,可王某却一口拒绝,说什么都不愿意。 王某辩称,这两个靓号是自己托朋友帮忙办理的,只支付了少量好处费,根本不是李某说的6万元,而且号码一直登记在自己名下,理应全部归自己所有。 更重要的是,他说尾号7777的靓号是自己工作专用,绑定了生意上的客户联系方式,要是过户给李某,会影响自己的生意。可李某却不认可,她说尾号7777的靓号,这些年一直由自己实际使用,不仅绑定了自己的社交账号、银行账户,还用于日常联系亲友,早就和自己的生活密不可分。 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协商了好几次,都没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只能闹上法庭,让法院来判定两个靓号的归属。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两个靓号是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虽然手机号的所有权归运营商,用户仅享有使用权,但这类靓号因稀缺性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属于具有财产性权益的夫妻共同财产。 考虑到王某长期使用尾号6666的靓号,而尾号7777的靓号一直由李某实际使用,已经和李某产生了人身依附性,为了便利两人后续的生活,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法院一审判决,尾号7777的靓号使用权归李某所有,王某需协助李某办理号码变更登记手续,尾号6666的靓号仍归王某所有。 王某对这个判决不服,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于2025年4月1日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声称尾号7777的靓号是自己工作必需,无法变更,但他没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这一点。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王某的上诉。 可王某依旧不服,2025年10月17日,他又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申请再审,希望能推翻之前的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已经查明,两个靓号均是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且尾号7777的靓号长期由李某使用,原审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归属,公平合理,于是在2026年1月23日,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这场因为靓号引发的纠纷,才算彻底尘埃落定。 法官表示,手机号本身不能作为商品买卖,用户享有的只是使用权,但靓号因稀缺性,会附着一定的经济价值,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取得的靓号使用权,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取得时间、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兼顾公平与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