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tico: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受理對加州州長紐森推動選區重劃的法律挑戰
✅ 1. 最高法院拒絕審理,意味著現狀保持
最高法院並沒有接受共和黨或其他挑戰方提出的請求,也就是不對加州這次的選區重劃案做實質審理。這通常表示法院認為下級法院已經做出的裁定沒有明顯錯誤,或者挑戰理由不符合法院審理標準。
✅ 2. 挑戰理由是選區劃分涉嫌種族歧視
反對方(主要是加州共和黨與前聯邦政府)認為這次加州的選區重劃(即 Prop 50)涉嫌以族裔(如拉丁裔選民)為主要考量來劃分選區,可能違反憲法與聯邦《選舉權法案》。他們認為這有讓某些族群政治影響力被放大,是不合法的。
✅ 3. 法院沒有提供審理理由
美國最高法院選擇不介入審查。
✅ 4. 與過去案例一致:法院對政黨偏向的選區劃分不干預
自從2019年最高法院裁定聯邦法院不能阻止純粹為政黨利益而劃分選區(partisan gerrymandering)之後,法院對於這類政治動機的選區挑戰採取不介入立場。也就是說,只要控訴的是「為政黨利益劃分」而非「種族歧視」,法院通常不認為可以成為聯邦審理的理由。這一原則也影響了判決。 
簡單總結
📌 最高法院不受理挑戰,是因為該挑戰理由不符合進一步審理標準,尤其是在法院已經認為政黨偏向的選區劃分不能作為聯邦法院干預基礎的背景下。 
📌 法院不代表判決加州重劃「合法」或「無問題」,只是目前不打算介入改變下級法院的裁定。
最高法院刻意迴避了加州的選區重劃是否違憲這個關鍵問題。對「政治性高度敏感」的問題,最高法院近年來的態度是:只要可以不碰,就盡量不碰。
2019 年判例已設定「避風港」,在 Rucho v. Common Cause(2019) 中,最高法院明確說過:單純為政黨利益劃分選區,不屬於聯邦法院可審理的憲法問題。
因此: • 只要加州能主張「這是政治考量」 • 而不是赤裸裸、可量化的「種族歧視」
👉 最高法院就有理由拒絕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