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者的意志,不是某个领袖的豪言,也不是政党的私产,而是全体公民的公共意志——它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依归,而非权力集团的算计。 这话听起来有点绕,对吧?说得直白点,就是一个国家到底谁说了算,凭啥说了算。不是哪个强人一拍脑袋,也不是一个小圈子关起门来分蛋糕。真正的力量,得来自于每一个普通人共同的意愿和真实的利益。 这事儿,几百年来人们争得面红耳赤。法国大革命那会儿,罗兰夫人临上断头台前留下句话:“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你看,就连“自由”这么美好的公共意志,都能被扭曲成党同伐异的工具。可见,找到并守护那个真正的“公共意志”,有多难,又多关键。 咱们看个实实在在的例子。1787年的费城,天气闷热,一群美国人关在屋子里吵架,一吵就是一个夏天。 他们在干嘛?制定美国宪法。屋里头坐着的,有华盛顿、麦迪逊、富兰克林,个个都是响当当的人物,代表着各自州的不同利益:有大州和小州的矛盾,有北方工商业和南方奴隶种植园的尖锐对立。说白了,屋里坐着的,本身就是当时的“权力集团”。 按照一般的权力算计,这会没法开。谁都只想把自己的那份蛋糕切到最大。南部死死抓着奴隶制不放,因为这关乎他们的经济命脉;小州死活不同意按人口比例分配国会席位,怕自己被大州吞了。要是只讲集团算计,这会早就散了,大家抄起家伙接着打内战算了。 但为啥最后居然吵出了一部宪法?因为这群人心里,除了本州本集团的私利,还绷着一根更紧要的弦——那就是这个新生国家的“公共利益”。 再吵下去,邦联就要散架,欧洲列强虎视眈眈,十三州就得一起玩完。这个共同的危机感,构成了最基础的公共意志:我们必须联合成一个真正的国家。 于是,妥协成了唯一出路。著名的“康涅狄格妥协案”就是这么来的:国会设两院,众议院按人口比例,照顾大州;参议院每州两席,满足小州。至于奴隶制这个毒瘤,当时谁也无力根除,只好暂时妥协,留下了“五分之三条款”这样的历史疮疤。你看,这个过程一点都不完美,充满了无奈的妥协甚至肮脏的交易。 最终形成的文本,并非纯净理想的化身,而是各种利益诉求、公共愿景与残酷现实相互碰撞、挤压后形成的粗糙结晶。 它肯定不是某个领袖的豪言结果,但也绝非某一集团的私产。它是一个争吵、博弈甚至某种程度上互相胁迫的过程,目的是为了避免最坏的结局——国家崩溃。 这部宪法后来成了美国的根基。你说它完全代表了当时“全体公民”的意志吗?显然没有。当时的“公民”范围窄得很,妇女、黑人奴隶、无产者都被排除在外。它的制定过程恰恰证明了,公共意志的形成极其艰难,是在尖锐的利益冲突中,艰难寻找那个最大公约数。 麦迪逊他们在设计复杂的制衡机制时,核心思路就是一点:防止任何一个权力集团——无论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垄断国家意志。因为他们深知,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侵蚀公共利益。 回到咱们开头那句话。国家主权者的意志,它的神圣性不在于来自某个“天纵英明”的领袖,也不在于来自某个“永远正确”的政党宣言。它的合法性根基,在于它能否在持续的实践中,被证明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与真实福祉。 这个过程需要公开的辩论、有效的参与和刚性的制度约束,防止“公共利益”变成一个被随意涂抹的空洞口号。历史一次次告诉我们,当权力集团的算计完全凌驾于公共意志之上时,动荡与灾难也就不远了。 所以说,这个问题从未过时。我们该如何确保,那些关乎所有人命运的决定,真的能听见每一个人的声音,真的能以所有人的长远福祉为终点?这考验的,是一个文明的智慧与良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