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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闺蜜有点可怕!湖南,女子家中丢失了30多万的财物,第一时间找闺蜜倾诉,谁知

这样的闺蜜有点可怕!湖南,女子家中丢失了30多万的财物,第一时间找闺蜜倾诉,谁知道这钱就是闺蜜拿走的?并且还是潜入家中两次,还让女子下楼帮取东西,自己趁机进去偷走的。要说这房门密码、保险柜密码,有的是因为女子太信任闺蜜了,啥都向外说。最后,闺蜜被抓后,女子才恍然大悟,这哪是闺蜜啊?这完全是心腹大患! 黄某的家庭比较宽裕,因此平时喜欢买一些金银首饰。 买这些的时候都喜欢让自己的闺蜜陪着自己。 毕竟有个人做参考,买的东西更可靠,到时候不后悔。 后来自己的黄金首饰多了,她就想买一个保险柜,再在里面放一些现金,用起来也方便。 这时候也找闺蜜陪同。 闺蜜也做好了出谋划策的角色,帮她选购了一款最满意的保险柜。 这两人的关系呀,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两人自从认识后就无话不谈,总觉得有无形当中的力量让他们聚在一起,吃饭、看电影、逛街,反正是形影不离。 黄某越发地信任闺蜜,觉得她是除了自己亲人以外最亲的人了。 而闺蜜平时陪她一起买东西、吃饭之外,还会在黄某有烦心事的时候充当倾听者。 最开始闺蜜是竭尽所能地陪伴在黄某身边,她们相互都有优点,才如此吸引着对方。 可是慢慢的,闺蜜的心中有点不平衡了:凭什么黄某就那么有钱,凭什么她想买金银首饰就买,而自己就不行? 她心中小小的波动,黄某并没有察觉,而闺蜜自身也伪装得相当好,当着黄某的面都是和颜悦色的,但是背地里她却在开始盘算。 从此以后她就多了一个小心思,想把黄某的财产据为己有。 可是该怎么办呢?首先得进入黄某家中,再能打开她的保险柜才行。 思绪清晰后,她就开始有意无意地探寻黄某的房门密码。 对于房门密码来说,黄某并不在意,那是谁呢?可是自己的闺蜜呀,顺带就说了出去。 可这还不够啊,真正的目的是要打开保险柜。 因此,闺蜜又开始了引导,最终还是把这关键信息探寻到了。 而黄某并没有察觉闺蜜的异样,总感觉自己的就是她的,有什么不能说的呢? 自己全身心都交给闺蜜了,人家也是全身心地为自己办事,没有一点私心。 她还觉得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谁知道在2025年9月底,闺蜜开始实施她的偷窃行为。 她发信息得知黄某在家中,便谎称自己有东西在她楼下发错地址了,让她帮忙去取。 随后,闺蜜则顺利地潜入黄某家中,顺利地打开了保险柜,顺利地拿走了部分现金加黄金手镯。 闺蜜其实也是忐忑的,生怕黄某察觉,毕竟这个是盗窃呀。 可是几个月都过去了,黄某丝毫没有察觉,因为她平时也不缺钱,没事也不可能去打开保险柜。 就这样,到了2025年12月初,闺蜜又趁机进入黄某家中,又把剩余的十几万现金全都拿走了。 可是在中旬的时候,黄某无意之间打开保险柜,里面空空如也,她一下吓坏了,赶紧报警。 而报警后,心中无比害怕,这可是有贼进入家中呀!她第一时间给闺蜜打电话,诉说着自己的苦楚和害怕。 闺蜜却给足了情绪价值,赶紧说道:“你别怕,我过来陪你。” 随后,闺蜜就赶了过去,倾听黄某诉说着苦闷,以及心中的担忧和害怕。 这些钱也是自己辛苦攒下的,就这样白白没有了,那得多可惜呀。 闺蜜一边安慰,一边递上纸巾,还点了她喜欢吃的美味,想用这种方式缓解她的不安和压力。 在此时,黄某都认为闺蜜是最了解她、对她最好的人。 等黄某心情好一点,闺蜜也回家了,并且去了广东珠海办事。 她告诉黄某是办事,其实就是去旅游,因为她把黄某的现金和黄金首饰都据为己有,现在她也成了有钱人,不缺钱了,要去潇洒一番。 可是在12月17日,民警早已锁定她为嫌疑人,在她正在珠海游玩的时候直接抓捕。 直到此时,黄某才知道,原来闺蜜才是那个最大的隐患。 她看着昔日的闺蜜,心中有说不出道不明的感受:她们为什么会走上这一步呢?是什么原因让闺蜜竟向她下手? 网友们也说,有钱不要露财,哪怕是最亲近的人,就怕别人的心思不纯,到时候惹来麻烦,甚至更危险的事情。 那么,闺蜜盗取了30万元的财物,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另外,闺蜜之间该不该把这些最隐私的房门密码和保险柜密码告诉别人呢?黄某这倒是有点引导别人犯罪呀。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闺蜜盗窃3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且为入户盗窃、两次作案,量刑起点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黄某主动告知密码属于自担风险行为,无刑事/行政违法性,仅为财产安全管理疏忽;闺蜜利用密码实施盗窃,是唯一过错方,需全额承担退赔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