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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3岁时,母亲和父亲离了婚,就消失不见了,25年过去了,母亲身患重病,虽

广东,女子3岁时,母亲和父亲离了婚,就消失不见了,25年过去了,母亲身患重病,虽然出来要她赡养,可女子又要照顾奶奶,又要照顾爸爸,根本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母亲却扬言道,去借钱也要赡养她,双方闹上法庭,母亲还骂她是精神病。 25年了,钟女士看着眼前的母亲,是那样的陌生,完全没有一点母女之情,她对母爱的渴望,早已消失在她的成长路上。 母亲,这个称呼,是她成长的痛,更是她不愿提起的字,眼前的母亲,更是她此刻不愿意看到的人。 说起母亲,钟女士内心隐隐作痛,在她三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就离了婚,从此母亲消失不见,在这25年来,她从没见过母亲一面,她真的是早已忘记母亲是长什么样的。 小的时候,她确实渴望过母亲的出现,也渴望过母爱,她就带着这些渴望,无助地成长着,成了她内心的痛。 后来她长大成人,早已过了渴望母爱的年纪,母亲这两个字,也就慢慢地淡出了她的脑海里,她不再渴望母亲的出现了,内心多多少少有些怨恨。 好在,在爸爸和奶奶的宠爱下,她的成长之路,也洒满了美好。 现在她长大了,爸爸和奶奶需要照顾,即使她无法工作,生活艰辛,她也毫无怨言,一心一意照顾着奶奶和爸爸。 却在这个时候,她的妈妈出现了,她可怜楚楚地说,她生了重病,没有钱了,她要赡养费,她要女儿的照顾。 看着25年没有露面的母亲,在这个时候,却能理直气壮说出这种话,她很痛苦。 25年了,母亲不愿意和她见一面,也不愿意尽自己的抚养义务,现在老了,病了,需要人照顾了,倒是想起她来了,母亲到底把她当什么了。 难道就因为十月怀胎,她就得管母亲的死活?钟女士不愿意。 她怨恨这25年来,母亲对她的不闻不问,她怨恨母亲,让她成长之路,失去母爱,她的痛苦,母亲没有看到。 母亲找到她,也没有对她有愧疚之心,眼里只有索取,只想着要女儿赡养,让女儿照顾。 这样的母亲,对女儿没有付出,却向女儿索求,钟女士当然不愿意赡养母亲。 钟女士还说,她们母女俩还因为这件事闹上了法庭,实际上在开庭之前,她们都相互不认识对方,在开庭的时候,母亲还骂她精神病,她很难受。 母亲一边索取赡养费,要她照顾,一边又骂她,这样的母亲,钟女士不想要,更不想见到。 她的母亲,根本没有看到她的困境,没有看到她要照顾奶奶和爸爸,更没有看到,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母亲只看到女儿长大成人了,就应该赡养她,照顾她。 可她明明领着2000多元的退休金,收入比钟女士还要高,她还要钟女士赡养,钟女士真的是有苦难言。 可面对女儿的诉说,母亲却不承认,她说女儿说的就不是事实。 她说离婚的时候,她其实想要女儿的抚养权,但是法院没有判给她,离婚之后,前夫也不让她看女儿,所以她才无法和女儿见面。 但是她经常通过学校,通过打电话关心女儿,并非对女儿不闻不问,并且就在几年前,她感觉自己时日不多,也把自己的足金黄金和存款,给了钟女士的奶奶和爸爸,当作抚养费。 如今她生病了,无依无靠,钟女士作为女儿当然要赡养她。 看着母亲说这些话,钟女士内心更难受了,她很清楚,母亲若心里真的有她,要想见她一面,那是别人能阻挡得了的? 现在母亲也不顾她的处境,逼她借钱,也要赡养费,钟女士真的不愿意。 那么钟女士是否需要履行赡养义务? 其实如果钟女士的母亲在默默地履行抚养义务,即使她和钟女士没见过面,钟女士也要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院判决,钟女士需要每个月给母亲支付200元,并且每个月探望一次。 那么对于这个结果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