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加拿大华裔母亲由于女儿吸毒致死亡而关于加拿大法律的控诉,感觉对她同情不起来,因为加拿大的生活是她选择的,既然选择了加拿大的生活,那么就应该遵守加拿大的法律规定,那么就不应该对孩子管得太宽,让孩子自由地成长。这是加拿大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好控诉的呢?即使他的女儿最终因为吸毒而身亡,那也是她母亲间接造成的。如果她能够及时把女儿带出国,到中国来定居,或者到其他禁止吸毒的国家来生活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既然她要留在加拿大,那么这样的结果,她也是间接的帮手。不要去怪加拿大的法律,只能怪自己当初做出的选择,是导致女儿死亡的间接因素,控诉别人还不如控诉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