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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精心策划了一场“抓捕”,目标是她的丈夫,却没想到最终抓住的是她自己。当身为接报

她精心策划了一场“抓捕”,目标是她的丈夫,却没想到最终抓住的是她自己。当身为接报员的她,为了搜集出轨证据而拨通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号码时,法律的回旋镖已经悄然出手。 江苏张家港的沈某,最近日子很不好过。她发现丈夫朱某可能在外面有人了,两人正在闹离婚。她知道,打官司时如果能有对方出轨的“实锤”证据,对自己会很有利。 于是,她开始留心。一天,她真的等到了“机会”:她看到丈夫的车和另一个女人的车,一前一后停在一家洗浴中心门口。沈某心里“咯噔”一下,断定两人肯定在里面。 可接下来怎么办?自己冲进去抓人,不现实。情急之下,她想到了自己的身份——她是一名110接报员。一个大胆又荒唐的计划在她脑子里冒了出来。 她立刻联系了关系要好的同事郭某,压低声音说:“帮我报个警,就说XX洗浴中心有人正在进行非法交易,让你们的人过来查一下。”她还特意叮嘱:“千万别写我名字!” 沈某的算盘打得很精:等出警的同事赶到,“正好”撞见丈夫和那个女人从房间里出来,这不就是板上钉钉的证据吗?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这边出警的同事还没赶到,洗浴中心门口,她的丈夫朱某已经和那位女士有说有笑地走了出来,开车离开了。 沈某一下子慌了神。眼看一场自己导演的“大戏”要演变成报假警的闹剧,她赶紧又给同事打电话,语无伦次地要求:“快,快撤案!没事了,是误会!” 她以为,电话一挂,这事就能像没发生过一样。但她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从她为了私人目的,捏造事实,占用紧急公共资源的那一刻起,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她不再是寻找证据的“受害者”,而是涉嫌“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者。 很快,事情败露。沈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这还没完,她所在的单位认为,她作为内部人员,知法犯法,滥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对她作出了开除处理。 沈某不服,觉得自己情节轻微,丢了工作太冤枉,于是提起劳动仲裁甚至诉讼,要求恢复工作。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全部请求。理由很明确:她的行为不仅违法,更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权力的公信力,单位依规将其开除,合理合法。 一场本来想用来在离婚中占据优势的“取证行动”,最终让她自己付出了拘留、失业、信誉扫地的三重代价。 (本文核心情节与判决结果,均整理自裁判文书网及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的案件信息。) 这件事,你怎么看?你觉得沈某的结局是咎由自取,还是处罚过重?如果你是沈某,在当时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