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两个亲戚家的初中女孩在一家好想来零食店购物,结完账后两个女孩离开店家,刚走出大概10米到15米远距离的时候,被店家店员叫了回来,怀疑她俩偷了店里的商品,两个女孩只好把包打开让店员检查证明自己的清白,被店里扣留了20多分钟,一女孩要给妈妈打电话,被告知不允许…… 到家后该女孩哭了4个小时,说店里有其他同学,怕被误会她偷东西了,说要跳楼…… 给孩子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会给她们心理造成很大的阴影,为什么不让联系家长?咋想的呢?就算不小心拿了,多大事儿啊,告知一声就行了,给孩子改正错误的机会…… 没有证据就扣留他人属于非法拘禁,此店人员必须受到严惩重判,必须当全校师生面给孩子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