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陵园管理员说:“公墓只能使用20年,子孙不可能永远续费,到时公墓管理方会把你的骨灰挖出来扔了,不再有保管义务,即便扔粪坑也只能听之任之。与其被公墓的管理方挫骨扬灰,不如买个花盆把骨灰装进去,按点土,随便长点什么,每年 清明 子孙磕几个头,还省得黄土扫。” 民政部1992年颁布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墓地管理费用收取期限上限二十年。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意见,明确墓穴与骨灰存放位使用期限以二十年作为一个循环周期。这意味着购买者支出数万元或更高金额,仅获得这段时期内的土地租借权与维护服务。 设立此期限旨在应对土地资源短缺,因为城市规模扩大,人口数量增加,有限土壤无法无限用于安置逝世者。如果所有墓位永久占用,周边地区将出现无处安葬情况,甚至引发活人与逝世者争抢土地的矛盾。为此,循环使用成为必要途径,通过二十年一期的限制,确保资源可持续分配。 在操作中,到期前公墓方通过电话、信函或公告栏通知亲属。如果子女存活且经济许可,通常缴纳下一期费用,延长安置时间,让骨灰留在原位。但实际情形复杂,随着时间推移,家庭成员迁徙,第一代后人可能记得缴费时间,但孙辈或更远后代常因职业原因移居外省或国外,对远处墓位联系渐弱。 一旦无法联络或拒绝缴费,公墓不会立即处置,而是启动公示程序。若长期无人响应,墓位转为无主状态,管理人员取出骨灰,集中埋入指定深坑或公益骨灰堂。尽管处理保持基本礼仪,原有刻名墓碑与空间确实消失。这种机制揭示高价购置的安息场所易受时间影响,若后代联系中断,墓碑价值随之降低。 许多人质疑,花重金追求的稳定安置,为何如此易变。实践中,北京公墓续费标准因园不同,有的按原价百分之五收取,有的为百分之十,周期可设为十年或更短,包括土地租赁与日常维护费用。青岛规定每年二百元维护费,缴费期五年。 全国多地面临到期高峰,如辽宁沈阳回龙岗墓园与重庆部分园区,管理人员常遇联络不上亲属的难题,只能暂缓行动,避免匆忙处置。土地紧张是主要原因,专家指出二十年基于一代人间隔,但如今代际延长至三十年左右,需调整以匹配社会变迁。 上海与深圳将周期设为五十至七十年,显示地方灵活性。公墓方在到期前多次提醒,如发送短信或报纸公告,确保亲属知晓。一些家庭因资金负担放弃续约,转而迁移骨灰至低价位置。管理员每日应对此类询问,说明政策要点,如管理费用于草坪修整、道路保养与保安巡逻,防止园区废弃。 云南公墓购买费用含二十年管理费,到期续缴视当地标准。成都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到期一年后不缴费,经发函与登报通知,可作无主墓处理,但实际操作中,多地公墓保留原状,避免争议。民政部解释,二十年指缴费周期,不是使用年限,按期缴费可继续使用,实际期限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通常五十或七十年。 无主墓处理需公示后集中安置,体现对逝者尊重。专家建议统一标准,鼓励不占地安葬方式,减轻土地压力。北京等地公墓续费标准因园而异,有的按原价5%收取,有的为10%,周期可定为10年或更短,包含土地租借和日常保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