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律所想出名,都想疯了吧,“女留学生”和“陪读妈妈”,是群体,不是个体。
没有特定个体(或个人)的名誉权侵权,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此前有个奇葩人,告张雪峰,说张雪峰贬低文科,给他造成了名誉降低,法院根本就没搭理。
作为一个律所,作为法律人,知道什么叫“适格”吗,基本常识都不懂,只管炒作,光想出名,丢人不丢人啊?



这个律所想出名,都想疯了吧,“女留学生”和“陪读妈妈”,是群体,不是个体。
没有特定个体(或个人)的名誉权侵权,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此前有个奇葩人,告张雪峰,说张雪峰贬低文科,给他造成了名誉降低,法院根本就没搭理。
作为一个律所,作为法律人,知道什么叫“适格”吗,基本常识都不懂,只管炒作,光想出名,丢人不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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